週末。
鞠瀅穿著一條粉色的小裙子,光著小腳丫,躺在床上,枕著雙手。
她烏黑的長髮鋪開在床上,長長的睫毛眨啊眨的。
“筆仙,你說你拿不動那支筆,所以只能畫一道?可你連沙發都能挪過來,怎麼會拿不動筆呢?”
鞠瀅腦袋旁,一支筆就那麼懸浮著,沙沙沙的自己寫著字,“平時我當然可以拿起筆,只是在別人召喚我的時候,要想交流,就得雙方都握住筆,筆是召喚的媒介。”
鞠瀅聽著耳旁已經沒了動靜,便伸手將筆記本抓在手中,拿到眼前,“那你也可以打電話啊,你不是還給我打過電話嗎?”
“先不說召喚的時候,只能透過筆來交流,就算可以打電話,我也不會打。作為筆仙,我唯一的職責便是回答他們的問題,至於他們信不信,那是他們的問題。幫他們解決了問題,給出了答案,還要追著他們讓他們相信,你不覺得身為仙,太掉價了嗎?別忘了,我是筆‘仙’。”
這覺悟李閒雲一開始還沒意識到,還是系統提醒的。
“召喚之前,需要讀寫一小時,也是基於這個想法咯?”
“那當然,堂堂筆仙,豈能隨隨便便召之即來?”
“哎呀,這樣交流麻煩死了,你給我打電話吧。”
鞠瀅將手機拿出來。
“我更喜歡寫字。”
李閒雲抓著筆寫道。
“墨已入水,渡一池青花,攬五分紅霞,採竹回家······”
床頭的手機鈴聲這時響起。
“還說你喜歡寫字,還不是給我來電話了?”
鞠瀅笑嘻嘻的道。
“不是我。”
李閒雲寫道。
“不是你,那就真的是班長了?”鞠瀅盯著手機愣了五秒鐘,還是接了,“班長啊,有什麼事情嗎?”
“沒事就不能給你打電話了嗎?”
班長笑道。
“不說正事,我掛了啊。”
“鞠瀅,我手裡有兩張電影票,要不要一起?”
“不去。”
鞠瀅直接搖頭。
“是彭龍大哥主演的《紐約對決》,你最喜歡彭龍大哥了。”
“我今天有事情,去不了。”
“可是,票我已經······”
“你找別人吧,我真有事。”
鞠瀅就把電話掛了。
“彭龍的新電影?”將手機一扔,鞠瀅便坐了起來,小手託著腮,“應該會很好看吧。不不不,大哥都已經60歲了,他的電影,看一部少一部,不管好不好看,我都應該去影院支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