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崇禎皇帝來說,這十萬之眾的處置,在一開始的時候確實是為難的緊。
直接放了,肯定不行,十三山的百姓前事不遠,就這麼著把這十萬人放了,那些親手殺了自己孩子也要回歸大明卻最終戰死的百姓們怎麼算?
這世界上什麼時候有這種有便宜就沾沒便宜就能脫身的好事兒了?
就算是大保健,還有被警察叔叔帶去問話的風險呢,更何況這種跟著建奴混了這麼久,好處也得了,大明打過去之後就改頭換面當回大明百姓的好事兒?
想想都是不可能,反正崇禎皇帝肯定是不會同意的。
畢竟就算是不要求這些人如同十三山的十萬百姓一般戰死疆場,那麼偷偷摸摸的回到大明總沒什麼問題了吧?
遼西不是遼東,想要逃回大明根本就沒有那麼難。
就算是遼東沒什麼希望逃回大明,照樣有的是人想盡了辦法逃到毛文龍所在的東江鎮。
所以說,這些人先是跟著建奴混,還把家中的男丁獻給建奴去當兵吃糧,這種事兒若是一點兒懲罰都沒有的放下了,那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是不是以後別管建奴來了還是倭奴來了,老老實實的當個順民,再給建奴或者倭寇當兵納糧,然後等著失地被光復了之後再成為新朝百姓就好子?
那麼問題來了,光復失地的人是些什麼人?誰不是爹生娘養的百姓?
那又憑什麼好處都讓這些人得了?
反正崇禎皇帝的思維邏輯裡面,繞不過去這個彎。
雖然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對錯,也沒有什麼是非黑白,尤其是對於一個皇帝來說更是如此,可是在這件事上,崇禎皇帝就認定了一點——這些人應該是受到處罰,而不是什麼事兒都沒有的繼續當大明百姓。
否則的話,後邊就會有無數的百姓有樣學樣,直到自己這個皇帝被自己掛到那棵歪脖子樹上。
直接殺了?
那不是外族,而是妥妥的漢人,而且這些人降奴跟大明的朝廷掉鏈子也有極大的關係,崇禎皇帝自問狠不下那個心來。
至於說把這十萬之眾盡數發配到臺灣島或者新明島上面,崇禎皇帝更是連想都沒有想過。
這些人在大明本土,就能吸引著建奴那邊的漢軍旗士卒不斷的逃亡回來與家人團聚,而這些人如果被扔到了新明島上會怎麼樣?
這些士卒沒有了與家人團聚的機會,估計心裡會更恨崇禎皇帝還有大明。
而這十萬人在新明島上會不會搞事情?
三人成虎,何況是十萬人。
對於崇禎皇帝來說,這些人在大明可以被管制的老老實實的,而一旦到了海外,則有可能成為麻煩的根源。
最起碼,在目前的階段來說,所有出海的百姓全是身家清白,而且是心向崇禎皇帝的才能夠出海。
否則的話,崇禎皇帝只要把大明朝的監牢裡面那些犯人清理一下,都打包扔到海外去不就行了?
只是會不會成為第二個鷹醬?這事兒誰敢保證?
也正是因為如此,崇禎皇帝才選擇了把這十萬百姓都扔給洪承疇去處置。
至於洪承疇是怎麼壓榨這十萬人,崇禎皇帝管不著。
最起碼洪承疇有一句話說的對,對於這十萬人的心軟,就是對於大明近億百姓的心狠。
如何抉擇,就變成了一個很簡單的選擇題。
而事實也如崇禎皇帝所料,在這十萬人被髮配回大明修路的訊息傳到了遼東之後,建奴那邊兒已經開始有了人心不穩的跡象。
沒辦法,崇禎皇帝這一手玩的實在是有些陰損。
這十萬人原本都是大明的百姓,而大明的百姓就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顧家。
在鄉間,宗族勢力過的原因,也是因為同姓抱團的原因,這一點別說什麼分家不分家的,實際上這裡面的事兒複雜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