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霜霜夾了一筷子魚肉,放在嘴裡慢慢咀嚼,味道鮮美的魚肉在她嘴裡卻味同嚼蠟,她輕聲說道:“大剩,後天要交房租了,1500,下個月就九月份了,小樂也六歲了,我想送她去學前班,我看的那一年制的,要17800的學費,還有我們爸媽的四份養老保險,也要6000,我們兩的就停一停吧,以後再說。”
老孫輕輕恩了一聲,挑著花生米,就著啤酒。
女人將耳旁髮絲捋到腦後,她的模樣清麗美貌,五官端正,只要略加粉黛就會是路上最吸引注意力的美人,可惜還不到30的年紀,就被生活雕刻出愁眉和歲月痕跡,她略有猶豫,說道:“我聽曉曉說,你們要回n市重新發展?”
男人點了點頭,“是的,我已經申請辭職了,下個月拿到錢就走。”
方霜霜輕聲道:“保安那日夜顛倒的作息,太傷身體,辭了也好。”
頓了頓,方霜霜繼續說道:“大剩,要不咱們別回去了吧?曲振興那裡能不能搞得起來還兩說,就算能恢復到之前規模,也需要一定時間,你看,我們這幾年要用錢的地方很多,小樂要上學,我爸媽身體也不太好,你不是也說你弟弟今年就準備結婚了嗎,到時候你這當哥哥的,總得幫幫忙,意思一下吧。”
“所以我的意思是啊,要不我們還是繼續呆a市,你重新找一份靠譜的工作,我這裡也有希望,能爭一爭酒店經理的位置,到時候收入能提一大截。”
女人問道:“你說呢?大剩?”
老孫平靜道:“我考慮考慮。”
“行。”
吃完飯後,方霜霜收拾完碗筷然後去輔導小樂功課,老孫下樓倒垃圾,他沒有急著上去,而是去小店買了包白利群和一瓶牛欄山,坐在樓下臺階上,望著小小弄堂裡的人們來來去去。
能下酒的,不一定是飯菜,也可以是回憶、過往和生活的辛酸苦辣。
老孫很喜歡方霜霜,從小時候就喜歡,可是她一直高高在上,美麗耀眼,是他可望而不可及的夢,若是沒有她姐姐的那一茬子事,她肯定會過的很好,衣食無憂,體面富貴。
因為帶著個孩子,方霜霜自身的優勢蕩然無存,她與其說是選擇了老孫,不如說是沒有退路。
老孫知道她其實一直都沒有愛上自己,只是搭夥過日子罷了,可即便如此,老孫仍舊想給她最好的,所以拼了命的努力,沒去翻譯社之前,三十八九度的天,曬得滾燙的鋼筋鐵管往肩上抗,燙的皮開肉綻,寒冬臘月的凌晨,他還騎著小電車,冰冷刺骨的雨水裡送外賣。
乾貨車司機,整夜整夜的不睡覺,做快遞,一天只睡四個小時,擺地攤,賣蔬菜瓜果,他總能比別人早到一個小時。
後來去了曲振興的翻譯社,他更拼命了,不會跑業務,不會接單子,那就以量取勝!
別人一天掃一棟樓,他掃三棟!別人早九晚五,他早六晚十。
都說勤勞可以致富,他已經夠勤勞了吧?可一月一萬出頭的月薪只能算是得過且過,刨去三人的開銷,又能剩的了多少錢。
他很累了。
老孫一直是個老實本分的人,可這並不代表他是個傻子。
他知道方霜霜現在上班的酒店是她前男友參股的,她說的是要爭一爭經理位置,但可能她現在就已經是了。
他也相信方霜霜不會做對不起自己的事,可若不是生活所迫,誰願意委曲求全。
他和方霜霜沒有辦婚禮,只是有了一張九塊錢的證,她不想辦,老孫也辦不起,結婚五年了,至今沒有個孩子,方霜霜不願意生,老孫也隨她去了,把小樂視如己出,從懂事起,小樂喊得就是爸媽而不是小姨和小姨夫。
老孫不是聖人,也不想做聖人,他就是個很普通的平民百姓,他會生氣,也會憤怒,會嫉妒,也會心酸,但所有的所有,他都告訴自己,應該無怨無悔。
因為他喜歡她很久了。
就是這麼簡單。
誰的生活不是一地雞毛,一灘爛泥。
要比好?
比曲振興?比褚曉曉?比那個站在雲端之上,高的不能再高的郝孟?
還是比低?
比寧清曾經那無趣而爛透了的悲慘生活?
所以老孫還告訴自己,要知足常樂。
人生有三個階段,接受父母的平庸,接受自己的平庸,接受孩子的平庸。
他已經全接受了。
男人大口的灌著白酒,抽著白利群,眼神恍惚。
他彷彿見到了那個從小長大的村子,村口的大樟樹下,一群孩子圍著蹦蹦跳跳,有個男孩拿著木棍爬上青石,繫著一塊黑色窗簾布作披風,像是最威風赫赫的蓋世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