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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科舉選拔 種類繁多

見我若有所思,蔡京便說道:啟稟皇上,發展教育和完善科舉是朝廷崇文政策的一體兩面。下面讓老臣為皇上介紹下朝廷的科舉制度!我回了回神,便朝蔡京點頭示意,蔡京便開始說道:隋唐以來,科舉考試製度成為中國古代社會選拔各級官吏和各類人才的重要途徑。我朝科舉考試製度在沿襲唐制的基礎之上,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科舉考試主要有貢舉,武舉、童子舉、制舉、詞科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貢舉制度。貢舉是士子透過地方考試後貢之於朝廷之意,每三年舉辦一次。除了服喪期間的舉子,曾受過杖刑以上處罰者以及僧人、道士、吏人,不得參加科舉考試外,其他並沒有對考生有限制。考試程式承唐舊制,分為解試、省試、殿試三級。

解試是地方組織舉人考試,並將合格者貢給朝廷,故解試又稱鄉貢。解試包括由州府行政長官主持的地方試、國子監試(太學試、諸路轉運司的漕試等,一般每三年一次,通常在秋季舉行。解試之前,由各縣對本地士子的資格等進行審查,保送至州,知州等加以複核。之後參加州級文化考試,擇優錄取。若舉人考試合格,即由州、轉運司或太學按解額解送禮部。

省試是由尚書省禮部主持的全國舉子考試,又稱禮部試。禮部負責查驗解試合格人員的名單,稽核考生資格,組織考試。合格舉人,由貢院放榜,正式奏明朝廷。

殿試又稱御試、親試、廷試,是科舉考試中最高一級的考試。舉人經過省試,須再參加殿試,才算是真正登科。政府安排專門的官員負責出題、監考、閱卷等考試事宜。考試結束後,由皇帝主持唱名儀式,合格者按成績高低授本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前三名稱為狀元、榜眼、探花。

考試主要有三科,進士科考試考詩、賦、論各一首,策五道,帖《論語》十帖,對(春秋》《禮記》墨義十條。帖經是考查所習之經,如同填空題。墨義是考查學生對經書的背誦和默寫能力。仁宗慶曆四年(1044三月改革科舉,罷帖經、墨義,試經史、時務策論等,慶曆新政失敗後也隨之被罷除。神宗熙寧四年(1071王安石變法,頒佈貢舉新制,罷詩賦,考試墨義、帖經。

其二便是除進士科外,還設有經、傳、禮、史、法等諸多科目,統稱為“諸科”。在考試內容方面各有側重,或側重對儒經的默誦、理解,或注重對禮法、歷史和律令的掌握。如九經科考試內容是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周禮、儀禮、春秋左傳、公羊傳及帖書120帖,墨義60條,其他五經科、三禮科、三傳科、三史科、學究科、開元科、通禮科、明法科等考試內容都有不同的差異。

其三是明經新科,仁宗嘉祐二年(1057設明經新科,是為革除科舉弊病而特設的科目,考試大經、中經、小經各一。其中考查《論語>《孝經》墨義、大義各十道,分八場,以六通為合格,另測試時務策三道,大體相當於考查時事政治,以文辭典雅者為通。其出身與進土同。與唐朝明經科相比,我朝明經科的考試重點由帖經、墨義變為大義,更加註重舉子對儒家經典的理解和發揮。鑑於唐代科舉的帖經、墨義完全是靠死記硬背,而詩賦考試又與治國安邦沒有太多直接聯絡,朝廷廢除了帖經、朋義,詩賦等傳統相目改試經義,這是論述儒經某內容的小論文,既考查考生對儒家經典的掌握理解,又考查考生的文筆水平。

然後是武舉,武舉又稱武選,是朝廷選拔軍事人才的主要途徑,也是我國科舉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唐代已有武舉,有軍謀越眾、軍謀宏達、材任將帥等科,以武藝高下取人。武舉正式確立始於仁宗天聖八年(1030,但因武舉所設科目流於形式,缺乏軍事上的實用價值,所選拔的人才良莠不齊,皇祐元年(1049廢罷武舉。英宗治平元年(1064再置,沿至至今。武舉的選拔範圍較為廣泛,三班使臣、諸色選人、不曾犯贓及私罪情輕者、文武官子弟中未觸犯法令者,均可以應舉。熙寧年間規定:武舉每三年一次,與進士等科同時發解,先考《孫子》《吳子》兩種兵書及兵機對策,再校試弓馬武藝,合格者赴殿試。殿試考騎射和對策,以弓馬騎射成績決定等級高下,以對策成績決定錄取與否。對策的內容以邊防、時務為主,多問與兵法、軍事戰爭有關的內容。

童子舉是朝廷專門為智力超常兒童應試設定的考試科目,又稱應試神童。規定凡十五歲以下兒童,學業有成,能通經作詩賦者即可由所在州府解送京師。國子監審驗後,送中書複試,合格者即皇帝殿前親自試之。殿試優秀者,也可以拜官。我朝名臣晏殊便是名噪.一時的神童,後來透過童於科入住。

童子科舉應試內容,起初並無具體規定,一般是視童子背誦經書以決中否。真宗時,詔試考生詩賦。早期童子舉雖然考試內容較為簡單,卻選拔出了一些優秀的少年學子,其中不少日後成為國家的棟樑之材,也有的成為一代宗師。童子舉沒有固定試期和錄取限額,但真正的神童數量畢竟有限,因而朝廷由此舉而通達者屈指可數,自仁宗至今賜出身者僅二十人而已。

制舉又稱制科、大科、賢良科,其科目設定、舉行時間、錄取名額都是不固定的。朝廷的制科由皇帝親自主持,不需要經過貢舉那樣複雜的程式。宋朝初年,沿用後周之制,設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閒吏理達於教化三科。後來科目逐漸增加,制科允許在職官員及平民百姓,經所在官府推薦應試,如蘇轍便是已考中進士,此後復舉制科。考試內容為禮部考論三道,共三千字以上,文采和義理俱優者中選,然後由皇帝主持策試,考試對策一道,不試詩賦。成績分為五等,因為第一、第二等從不授予,所以第三等為最高,待遇相當於進士第一名。

詞科是我朝宏詞科、博學宏詞科、詞學兼茂科的通稱,也是為朝廷選取起草詔書詔文書人才而設定的考試科目。進士科重詩賦,士人多擅長章句文詞,王安石變法時期,進士科罷詩賦,重視經義。文人見章句者減少,而朝廷日常所用的詔、晧、表、銘、賦、頌、赦、檄文等公文都沿用四六文舊體,為保證起草此類文稿者後繼有人,哲宗紹聖元年(1094,設立宏詞料。每年進士考試結束後,允許進士登科人或罷任官員到禮部報名應試,其考試規則與進士科相仿。詞科考試內容主要是朝廷日常所用行文,文體上注重四六對偶、聲韻和諧及典故堆砌,多在形式、技巧上下功夫,內容平淡而辭藻華麗。詞科的地位稍遜於制舉。

朝廷恩科的設定,一是賜給功臣子弟或聖賢后裔科舉出身,旨在表彰先賢或功勳卓著的名臣宿舊。如宋太宗賜孔子後裔鄉貢進士孔世基同本科出身,宋真宗曾賜孔子第四十六世孫孔聖祐奉禮郎,近屬授官及賜出身者六人。二是實行特奏名制度。一些屢試不第、年資較深的老邁舉人免解試、省試而直接參加殿試,賜予科名或一官半職。每次科考都有大批舉子落事,其中有屢試不第而老死場屋者,甚至有人因考不中而投奔敵國。有落第進土夫妻投河者,也有舉子徐履因功名之重經常犯心疼之病。為了照顧這些讀書人,朝廷對多次參加省試、殿試落第者予以特殊錄用,稱“特奏名”。其錄取的條件主要考由子的應舉次數和舉子年齡。朝廷規定,只要應舉十五次以上,即准予自加奏名,無年齡限制。特奏名所錄舉子多為白髮老邁之人,通常是象徵性地授予一任官職,且多為一些試銜散官或長史、助教之類的低階而無職事的官銜。這種方式將讀書人畢生束縛在書本和考場,不使他們因絕望而萌生異志,目的是維護朝廷的穩定。

考試方面也是嚴格至極,不僅廢止門生稱謂及公薦制,而且對主考官在考試前都所在制定院內的鎖院制度,還有將試卷上的姓名、籍貫等用紙封糊起來,再交給考官評判,直到最後公佈成績時,才能拆封公佈姓名的封彌制度,為了防止考生在試卷上做暗號、標記等作弊行為,試卷讓人重新抄寫一份的眷錄製度等等......

雖然科舉制度首創於隋唐,然而,當時門第等級觀念還有很大影響,新老世族把持著取土大權,科舉成績並不是唯一標準,很多有才華的平民並不能憑藉科舉得到任用。大宋徹底打破了門第等級對科舉制的影響,基本上取消了對舉子出身的限制,士農工商的子弟均可參加科舉考試。這樣的制度設計,使普通的平民階層可以透過科舉改變自身及家族的命運,也間接地擴大了文化普及的範圍。從這個層面來說,科舉制度無疑是滋養大宋燦爛文化的肥沃土壤。在彼此的感嘆聲中結束了這次的教育學習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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