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們姐弟從沒怪過父母。
因為父母並沒有拋棄、虐待、餓著四個姐姐。
因為在落後的小山村,在那個年代(現代也有)沒有兒子就會被人欺負、指背心、罵斷子絕孫。
甚至連老房子的宅基地和分配到戶的田地都會被恃強凌弱之徒強行佔有。
所以,父母才會一胎接著一胎生兒子。
假如生到我這裡還是女孩,估計要生到絕經為止!
這種執念著實可怕,卻也無可奈何。
由於我是男孩,哪怕家裡一貧如洗,從小也備受父母和姐姐們的愛護,家裡的土雞蛋、農家養的雞鴨魚肉、或者有一點點營養的東西都給我吃了。
因此,我打小就聰明,長得也特別好看。
甚至比同村的同齡人都高出一個頭。
父母在生下我之後,就加倍勤勞地在村裡喂母豬、養魚塘、種植莊稼補貼家用了。
懂事孝順的四個姐姐,更是在讀完小學後便輟學進城當童工了。
爸媽說,女孩子讀再多的書也是嫁人當煮婦,何況家裡也送不起,只能讓她們早早輟學掙錢了。
那時候邵東縣、新邵縣、株洲市的製衣廠特別盛行,窮人家的孩子十三四歲不讀書後就集體被熟人帶去廠裡做事了。
手腳快,肯吃苦的孩子,一個月能掙四五千塊錢。
製衣廠旺季通宵加班時,很多人都會選擇趴在板凳上打瞌睡,睡一會醒來後又沒日沒夜地踩縫紉機。
一個月能掙八九千。
放在現在也是高工資了。
我的四個姐姐相繼出去打工後,父母的重擔便卸下一大半,再也不用日以繼夜地種莊稼和幹農活了。
過了些年,等我去縣城讀重點高中後,父母便開始琢磨著攢錢建新房子。
說是等我高中畢業結婚生子後,他們的任務也就完成了。
好在我讀書也非常爭氣,考入高中後還能拿獎學金,為此又為家裡省了一大筆錢。
平時放學、放假回家,父母也不讓我幹農活,說只要我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他們再苦再累也值得。
看著面黃肌瘦、身材矮小的父母咬牙挑著百十斤的擔子時,我於心不忍。
因此,我都是搶著幹最重最累最髒的農活。
也更加努力地讀書和鍛鍊身體。
而我那特別能吃苦耐勞的姐姐們,除了每個月留150元生活費之外,剩下的工資全都寄給父母了。
她們對自己小氣到讓人心疼,對我卻相當大方。
好看的衣服、鞋子,好吃的零食、補品,複習用的資料、課外書,還有零花錢等,每人每月都會輪流給我寄。
不知道的同學還以為我是什麼富家子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