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我們去裡面談談吧。”
郭圭澤對支廳長耳語一番後說道。
支廳長也意識到事情有些不對勁,再看看趙南一的表情,他說:“好,趙部長,一起吧。”
“是。”
趙南一跟在支廳長身後,郭圭澤叫郭大海跟他一起進去,具妍秀和張社長等人留在大廳。
一進門坐下,郭圭澤便笑眯眯地對支廳長說:“前輩,在我去首爾之前我們一起吃頓飯吧。”
“好,圭澤你什麼時候去首爾正式上任呢?”
“2月1日。”
在場四人只有趙南一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他問:“那個,前輩您要去首爾上任嗎?”
“沒錯,今天新的任命檔案已經正式發下來了。”
“請問是首爾的哪裡呢?”
郭圭澤笑而不語,支廳長替他回答道:“圭澤他的新任命是首爾北部地方檢察廳檢察長。”
首爾北部地方檢察廳檢察長?
趙南一大驚失色地看著郭圭澤,“完了”,他在心裡想到。
一瞬間他飛速轉動著腦子開始思考起補救的措施,“那個,郭秘書,關於今天的事我想應該是個誤會,那群小子的案子我一定會好好處理給您一個滿意的交代。”
事到如今,趙南一也顧不了那麼多,他得優先保住自己的職位才行。
“趙部長,不是給我一個滿意的交代,而是給國民,知道嗎?”
郭大海斥責道。
趙南一隻能賠笑著點點頭道,“是,我明白。”
“趙部長,我想知道您打算怎麼起訴他們啊?”
“首先我們會對受害者進行傷情鑑定,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57條第1款,傷害他人致使他人受傷的可判處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的罰金,如果是重傷,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8條第1款,可判處其1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趙南一說完,郭大海笑了起來,他說:“趙部長,不對吧,還有一條你好像沒有說出來。”
“耶?”趙南一有些懵逼,“請問是哪一條?”
“根據大韓民國刑事訴訟法,實施第257條、第258條規定之罪的慣犯,應加重其原定刑罰的二分之一,並取消緩刑,不是嗎?”按照花襯衫寸頭男等人那種囂張跋扈的態度,郭大海敢斷定他們絕對不是初犯。
“是,是這樣的,不過我能冒昧地問一下,郭次長您原來也是檢察官嗎?”
“不是,我只是對法律有所瞭解而已。”
趙南一尷尬地笑道,“是,原來如此。”
“好,趙部長,接下來我們再商量一下刑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