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什麼?”張華看著扛著酒回家的洪毅,立刻問道。
“雪菲要走了。”
“走了?去哪兒?”
“回十萬大山。”
“我還以為多大的事兒,回家又不是嫁人。就算她修煉了那什麼見鬼的《百毒經》,洪荒世界那麼大還找不到醫治她的天材地寶嗎?就算洪荒世界找不到這種天材地寶,等我們強大了,就去那什麼百藥門將《百藥典》搶回來就行了。”
“我知道,可是就是覺得心中堵得慌。”洪毅自然想到了這些,否則也不會這麼瀟灑的轉身,但心中還是有些不舒服。
“經你這麼一說,我也覺得心中有點不舒服,好歹也是十幾年的朋友了。離別,總是讓人不喜。我決定了,今天做一頓好的,犒勞一下我受傷的心靈。”
洪毅翻了翻白眼,這胖子傷心或許不假,但是佔的比重絕對比不過口腹之慾,不過化悲傷為食慾,這也是洪毅的美好品格。
一頓飯,一頓酒,再迷迷糊糊的睡一晚,昨天的一切煩惱都拋在了腦後,一切都向前看。
只要這個世界還是拳頭統治的世界,那麼就沒有拳頭解決不了的問題,所以只要讓自己變強大,強大到任何人任何東西都無法企及的時候,一切問題都將不是問題。
洪炎部落和玄鐵部落就在做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的事情,煮肉,烤肉,然後吃肉。
洪荒部落的人,一般是傍晚狩獵回來吃一頓飯,然後直到第二天傍晚再吃飯,但是一旦遇到激烈的戰鬥,他們會在戰前吃飽。
洪毅演練了一遍戰神訣,直到第三十套動作才停下來,再次加入吃肉大軍。
吃飽之後,洪一等人默默穿戴戰甲,檢查武器。
這一次的戰爭是洪毅掀起的。
他要攻打迷霧山谷,今天跟他一起去的戰士,包括他,都有可能會死在哪兒,因為洪一在迷霧山谷感受到了很多股危險氣息。
洪毅也不知道這樣掀起戰爭到底對不對。
“洪,你不必猶豫,我阿爹說過,洪荒世界機緣無限,但是每一個機緣都要用命去換。你不去爭奪這機緣別人也會去爭奪,奪到機緣的人用這機緣變得強大後,就會反過來奴役你,甚至殺死你。”
姬將頭盔帶在洪毅頭上,認真的為洪毅整理著食金獸戰甲,她臉上笑容燦爛,但是眼中帶著憂傷,泛著淚花,“阿爹每次出征的時候,孃親都會這麼為阿爹整理戰甲。”
洪毅輕輕擦拭掉姬眼角的淚水道:“不用為我擔心,我,戰無不勝!”
“我不擔心,只是高興,孃親說,戰爭是洪荒部落戰士的宿命,有一天我也會走上戰場。”
“放心,在我死之前,你不會再上戰場。”洪毅站起身,高舉井中月,怒吼:“為了部落!”
“為了部落!”
部落所有的人都狂熱大吼。
“出發!”
二十六個人走出葫蘆谷大門,卻有千軍萬馬的氣勢。
戰爭,是洪荒部落戰士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