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氏在公堂上,直接說出檢查何月月身上傷痕的情況。
“何月月身上幾乎沒有什麼好的皮肉,新傷蓋舊傷,看著慘不忍睹。”
於氏說這些的時候,不禁聯想起了自己,何月月的傷,比她當年受的還嚴重。
這簡直就是不給人留活路啊!!!
現在,所有證據都擺在明面上,顧遠之直接命人去昔陽縣將劉斐帶過來。
為了避嫌,何項北沒有出面,而是手下幾個捕快去的。
一個多時辰後,劉斐被帶到公堂之上。
在路上,劉斐就詢問了捕快,自己去衙門的原因。
在他看來,何月月鬧到官府與自己和離,只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
只要他不答應,就和離不成。
誰知,他剛剛到了公堂,聽到的並不是縣令大人的詢問,而是直接通知他,官府判他與何月月和離,他過來這一趟,就是簽字畫押的。
這對於劉斐來說,簡直就是五雷轟頂。
他不停朝著上首磕頭:“縣令大人,草民不想和離,求大人明察。”
顧遠之冷哼一聲:“你家虐待何月月母女,證據確鑿,你讓本官明察,是在質疑本官的斷案能力嗎?”
劉斐再次磕頭:“草民不敢,草民只是……”
“不敢就老老實實在和離文書上簽字,往後你與何月月橋歸橋路歸路,婚嫁各不相干。”
顧遠之若不是還有些理智在,都恨不得重打劉斐這個混蛋幾十大板,現在還想狡辯,他怎麼可能給後者這樣的機會?
衙役粗魯的塞到劉斐手中一隻毛筆:“簽字吧!”
劉斐不甘心,他握著筆,久久不動。
終於,他想到了最後一個能夠轉折的辦法。
“大人,妞妞是我劉家的孩子,草民決不允許被何月月帶走。”
何月月視小妞妞如命,只要他不答應將孩子給她,何月月就得乖乖跟著他回劉家過日子。
一直跪在大堂的何月月,聽說劉斐要和自己爭奪小妞妞,她再也無法淡定自若。
“劉斐,你娘嫌妞妞是女娃,說她是賠錢貨,不如早些死了,也好給劉家省些糧食。
她那麼小的孩子,哪裡就需要吃糧食了?可你娘仍舊每日詛咒她去死。
你覺得,妞妞跟著你,還能有活路嗎?”
劉斐才不管這些,他只知道,只要自己不將妞妞給何月月,她就無法離開劉家。
“不管如何,妞妞是劉家的孩子,你何月月覺得劉家廟小要離開我阻止不了,但你不能帶走我劉家的血脈。”
就在何月月還想反駁些什麼的時候,顧遠之適時的敲響驚堂木。
啪的一聲響,公堂上瞬間安靜下來。
顧遠之冷聲吩咐:“來人,將劉斐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這其中,顧遠之多少蘊含了一些私心,他就是單純的看劉斐不順眼。
他的心中已經爆了粗口:禽獸不如的狗東西,也配做男人?
眼看著兩名衙役來拉自己,劉斐掙扎著叫嚷出聲:“大人,草民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孩子,並沒有觸犯律法,您不能打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