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又安結束通話電話。
許娜在聽到律師兩個字時,悚然一驚,很快她諷笑起來,就像看傻子一樣的看向沈又安:「你嚇唬誰呢?還請律師,天王老子來了都沒用。」
沈又
安並沒有搭理她,跟這種人說話純屬浪費口舌。
兩個男領導面面相覷,這姑娘看起來有點不好惹啊,也是,藍雅集團在青州本地還是很厲害的,他們這麼做,萬一藍雅集團不肯善罷甘休怎麼辦?
其中一人小聲對許娜道:「許老師,我看還是算了吧,鬧大了對誰都沒好處。」
許娜偏不信這個邪:「她不是要請律師嗎?那就讓她請,反正到時候丟人的是她。」
許娜篤定了對方是在虛張聲勢。
孟珺竹有些擔憂的看向沈又安,她忽然想到什麼:「我給藍總打個電話。」
她怎麼把這茬給忘了。
沈又安回給她一個安心的眼神,淡聲道:「我可以解決,不用煩擾藍總。」
「可是……。」
「孟老師,相信我。」
少女黑白分明的眼珠清澈深邃,像傾落一整個星空。
孟珺竹怔住。
就這片刻的功夫,沈又安的手機震動起來,有來電。
她接通,開啟擴音,輕描淡寫的放在耳邊。
「沈女士,你好,我是春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赫連衣,請問有什麼需要幫助的?」
男人的聲音充滿磁性,同時又格外的冷靜從容,敏感的令人察覺到一種縝密帷幄的精英風範。
許娜心下微緊,她還真找了律師?
很快她嗤笑起來,她又沒有故意傷害,律師又能怎麼樣?
演,接著演。
「赫連律師,我想請問,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實施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者,可構成什麼程度的犯罪?」
剛從法院裡出來,正準備上車的赫連衣低頭看了眼手機。
少女的聲音很耐聽,天籟亦不過如此,本是偏溫婉動人的聲色,卻似冷雨霜冰,寒意直逼肺腑。
他意外的挑了挑眉。
刑法背的挺熟啊。
小姑娘有點意思。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誹謗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男人低沉的嗓音猶如法官無情的宣判。
在場之人內心皆控制不住的一顫,臉上露出一絲惶然。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與名譽權,你手裡有證據嗎?由我代理訴訟,證據明晰的情況下,從立案到審判最多三天時間。」
這種小案子用不著拖那麼久,畢竟赫連律師的名字放在司法界還是很有面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