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斯頓伯爵抑揚頓挫的聲音如同元素爆彈一般沉入帳篷中,響在北地貴族們的心間。
一時間,營帳之內寂靜無聲,只能看到北地貴族們紛紛變色的表情。
但很快,安靜便被漸起的議論取代,而竊竊私語的議論很快又化為了嘈雜的討論。
毫無疑問,加斯頓講述的一切大大超出了北地貴族們預料,以至於北地貴族們一時都陷入了混亂。
自從星月戰爭結束之後,卡斯特爾和平太久了,和平到就連一場極其可疑的叛亂,也無法讓北地貴族們警惕起來。
作為波爾德公國的納稅大戶,新月王室在秘銀礦脈上的“合夥人”,北地貴族們怎麼也想不到王室的人竟然會真的對卡斯特爾出手。
荒謬、震驚、憤怒、疑惑、驚懼……
各種各樣的表情,出現在不同貴族的臉上。
夏洛特將貴族們的表情盡數收在眼底,心中並不意外。
卡斯特爾的貴族們雖然向她宣誓效忠了,但說實在的,至今為止還遠遠算不上真正的發自內心。
他們更多的可能只是隨著家族與歷史的慣性簇擁在卡斯特爾家族的旗幟下。
最多……再加上夏洛特繼任領地之後的這段時間內展現出來的還算說的過去的統合力和威懾力。
這種忠誠並非沒有退路,而存在退路的忠誠,其實是相當脆弱的。
或許在萊格利斯家族叛亂的時候,身為同僚的北地貴族們會義憤填膺地簇擁在夏洛特身邊,但當這場叛亂的衝突蔓延到更高階別的領主的時候,一切……就不一樣了。
正如同《神聖法典》中的規定——“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一般,身為波爾德的領主,依靠婚姻成為波爾德公爵的三王子與北地貴族們也並沒有直接的封建義務關係。
夏洛特是三王子的封臣,而北地貴族們是夏洛特的封臣。
北地貴族們見到三王子的時候,甚至只需要行貴族禮節,而不需要像面對夏洛特那樣行君臣禮。
封建義務是這樣,矛盾同樣如此。
換句話說,當身為波爾德封臣的夏洛特與波爾德公爵發生衝突的時候,矛盾一般也並不會蔓延到下一級。
在彌瑞亞世界的人類歷史上,領主與封臣間的戰爭並不少見。
領主在戰勝封臣之後,大多也都只是會收回或是重新分封封臣的直屬領地,對於封臣之下的那些下級貴族,除非有著合理的理由,不然的話是並不會因為他們參加了叛亂而去清算的。
哪怕是在封臣戰爭中,效忠於封臣的貴族讓更高階別的領主恨得牙癢癢,只要在更高階別的領主獲勝的那一刻,貴族們立刻向其宣誓效忠,更高階別的領主也沒有權力向歸附的貴族動手。
原因和理由很簡單,依舊是“我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因為之前這些下級貴族“不是我的附庸”,而是“我封臣的附庸”,所以他們參加封臣的叛亂合情合理,乃是在履行《神聖法典》規定的貴族義務。
而在更高階別的領主獲勝之後,收回了頭銜,這些不是附庸的貴族成為了附庸,只要他們及時向新領主宣誓效忠,就算是履行了《神聖法典》的義務,不應該繼續被清算在叛亂中追隨舊領主的所為。
這種被明晰化、分割化的權力與義務,讓封臣與封君間的關係變得極其微妙,特別是在封君與封君的封君發生戰爭的時候。
按照《神聖法典》,貴族們可以無所顧忌地支援封君對更高階別的封君作戰,而不用擔心封君失敗後的清算。
而如果代入到卡斯特爾叛亂中的話,那就是北地貴族們是可以毫無顧慮地站在夏洛特這邊,對抗三王子的。
但是,這只是理論上。
《神聖法典》看似解決了小貴族在更高階別領主戰爭中的後顧之憂,能夠讓小貴族們毫無顧慮地站在直屬領主一方,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正因為《神聖法典》保護了小貴族的利益,更高階別的領主與封臣發生戰爭的時候,也往往會對封臣下屬的貴族予以優待與種種承諾。
而這就導致了一種情況——
那就是按照法典規定,雖然貴族可以無顧慮地參加領主與領主的領主間的戰爭,但實際上在這種更高階別的戰爭發生之後,小貴族們往往會變成雙方競相拉攏的物件。
最終的結果就是很多小貴族並不會真的去追隨直屬領主作戰,而是往往會保持中立,左右逢源,誰最有可能贏,他們就幫誰。
貴族們的領主就慘了,有的時候甚至只能靠著自己的直轄領對抗自己的領主。
可以說,這種分割了不同階層貴族領主權屬關係的規則大大限制了貴族封建領主的中央權威,也是定下《神聖法典》的神聖王庭的高明之處。
透過這種嚴格的貴族體系,小貴族們的利益得到保證,封建君主們很難實現真正的中央集權,哪怕是掌握了強大的超凡力量也無法對教會的統治根基造成威脅。
套用到夏洛特這裡的話,問題就來了。
或許北地貴族們會清一色地支援她平叛,但當三王子對卡斯特爾動手的時候,貴族們究竟會站在哪一方可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