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剛放亮,何隊長就開著他的小車載著任逸與傳真,搖搖晃晃向著擁擠的老街區駛去。
“就是這裡了。”何隊長在一間彩鋼瓦搭建的棚屋前停下了車,掏出鑰匙。
這是第一個受害者的住所,就是那戴著粉色假髮的女人,據何隊長介紹,她叫做鄭麗莎。
隨著嘎吱嘎吱幾聲刺耳的鏽蝕聲響起,緊閉的大門被拉開,裡面一股刺鼻的血腥氣迎面撲來。
“她當時就倒在進門這裡。”何隊長往地上一指,隨著屋內光線驟亮,一灘乾涸的血跡出現在三人眼前。
“分頭找吧,將你們覺得有問題的東西全都找出來,我相信線索就在其中。”
“什麼叫‘有問題的’?”傳真不解道。
“就是不屬於她的、或者跟周圍格格不入的、出現在這個場景裡很奇怪的。”任逸捏了捏額頭,“比如說她根本不做飯,家裡卻出現了一把極其精緻專業的廚刀。”
“哦,”傳真一臉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
傳真和何隊長分別去了臥室和衛生間,腳步聲逐漸模糊。
任逸嘆了口氣,看著幾乎堆滿整個沙發的衣服,幾乎眼前一黑。
什麼算得上奇怪呢……沒吃完的外賣盒、打火機、一摞花花綠綠的小廣告……任逸陷入沉思。
“這算奇怪麼?”傳真從臥室鑽出來,手裡提著一副粉紅色的假手銬道。
“……不算。”任逸沉默道。
事情說來簡單,但半上午過去了,幾乎沒什麼收穫。
任逸嘆了口氣,看著眾人收集起來的東西,剃鬚刀、舊錢包,幾乎什麼都有,但實在看不出什麼頭緒。
“要不咱們再去下一個案發地?”何隊長擦了擦頭上的汗道,“畢竟這些東西單看一家或許不可疑,但要是頻繁出現在案發現場,那就絕對有問題了。”
“有道理。”任逸點點頭,與傳真一前一後跨出大門。
鐺——鐺——
就在這時,出租屋內迴盪起一個沉重、悠長的金屬碰撞聲。
“這是什麼?”任逸一愣,轉頭看向聲音發出的角落。
“是老式機械鐘的聲音,你這個歲數的年輕人或許確實沒見過,但我們小時候家裡都有的。”何隊長解釋道。
確實有一座蒙著灰的機械鐘擺放在靠牆的一張小桌上,玻璃下面的指標已經看不清晰了,正在鐺鐺地轉動著鐘擺。
任逸的眼神一直盯在那個角落上,很久沒有挪開。
何隊長走了過去,上下左右打量著那鐘錶道,“這東西大概是房東留下的。難道這也算奇怪嗎?”
“不是,”任逸搖了搖頭,“我看的不是這座鐘表,而是——”
任逸抬手一指。
何隊長目光下移,看到任逸指著的那東西,突然大吃一驚:“你是說,這個?這可不能亂說啊!”
說罷,何隊長緊張地看了一眼門外的傳真。
原來那擱著機械鐘的小桌子上還擺了另一樣東西——
那是一個鍍金的小香爐,裡面密密麻麻插滿了粉紅色燒完了的香杆子。
中間擺了個鍍金的小佛像,旁邊供著兩盤柑橘,表皮還很新鮮,應該是她出事之前供上的。
佛像兩邊還有兩支電子蠟燭,沒有通電,在太陽光下泛著塑膠劣質的紅色。
這根本不是用來擺放房東雜物的小桌,而是一張香案!
“我之前掃了一眼,沒有注意。佛像確實是個隨處可見的東西,很多人家裡都有供奉。”
任逸緊緊盯著佛像,低聲道。
“但對於她這個年紀、這個收入、這個職業的人來說,家裡供著一尊佛像不是很奇怪嗎?”
“飯都快吃不起了,還在堅持上供。這本身不就是一件奇怪的事嗎?”
“話也不能這麼說,”何隊長有些膽怯地在佛像前拜了拜,“鄭麗莎應該是為了求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