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知道,這絕不是自己的東西,甚至在自己剛剛回家的時候,這信封還不在桌子上!
自從開始進行犯罪活動之後,他便開始習慣性的記住自己出門和回家時,家中的所有物品的狀態。
所以問題來了,這該死的信封,到底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愛德華不禁想到了剛剛那抹旋轉著消失的火花。
難道...那不是幻覺?
愛德華將桌子上的信封拿起,仔細端詳了起來。
這是一個很普通很廉價的信封,簡直粗糙和纖薄到了極致!
隨便在哪個雜貨店都可以用幾美分買到。
並且看得出來,作者包裝的極為不用心,或者說非常隨意。
因為信封封口上的火漆,足足歪了一點五厘米!
“真是個不夠謹慎的傢伙!”
說著,愛德華泛起了糾結。
他在糾結要不要開啟這封信,因為他摸不準這封信是誰送來的,那人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以及,信封之中會不會有什麼特殊的小機關。
比如毒氣,暗器什麼的,只要一開就會被觸發的那種。
想了想,愛德華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信封,將其舉到了日光燈下。
日光燈發出的光亮透過信封,愛德華清楚的看到,這裡面除了一封信以外,什麼其他的小機關都沒有。
但是當愛德華眯起雙眼,仔細看起信封中信件上的單詞之時,他立刻將這封信扔了出去。
就好像這封信十分燙手一般。
因為,他在裡面隱隱約約看到了一個單詞。
RIDDLER。
謎語人!
看著被自己扔到地上的信封,愛德華深吸了一口氣。
他咬了咬嘴唇,強壓下自己驚恐的情緒。
“沒什麼好怕的!”
“不管送來這封信的傢伙是誰,他應該都對我沒有太大的惡意。”
“否則...他只要前往哥譚警局,把這訊息告訴給戈登那群傢伙就好了,那樣還能拿一筆不菲的賞金。”
吐出一口氣,愛德華重新走到了信封邊上,蹲下身撿起了信封。
輕輕彈去信封上的灰塵,愛德華率先拿起特殊的藍光燈仔細的照向信封,想要找到對方的指紋。
身為哥譚警局鑑證科的職員,只要這傢伙有過案底,愛德華就確信自己可以憑藉指紋,找到這個發現了自己秘密的傢伙。
然後...把他吊死在路燈上。
可是直到愛德華把整封信都看了一遍又一遍,依舊有找到對方的指紋。
“這傢伙還真是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