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運德一生行商,頭腦精明,可惜子嗣不旺,就張澤濤一個兒子,難免溺愛,也就少不得惹是生非。
好在張澤濤至少知道什麼人該惹,什麼人不能惹,小麻煩不少,大麻煩到不算太多。
這刻只是問:“又為何事?”
護衛道:“少爺喝的多了,想親自上臺唱戲,和小鳳仙對唱。”
“也不是什麼大事。”
大少爺上臺唱戲,有失身份,但張運德也習慣了。
護衛道:“那戲班子沒答應,說梨園沒這規矩。”
張運德臉一沉:“規矩還不都是人定的?”
他也知道,護衛肯定是避重就輕了,估計兒子還有些不檢點,所以人家才不同意。
但是戲子嘛,有什麼拒絕的權利?莫說只是唱戲,便是晚上陪侍又如何?
護衛道:“少爺很生氣,放了狠話,說戲班子不同意,就別想離開。那戲班說,他們認識君威的人。”
“嗯?”張運德面色一變:“此話可真?”
護衛低頭:“最近有不少人,說認識君威的人。也不奇怪,君威商行到處開業,隨便一個店夥計,每天都能認識幾百個人。認識,正常,關鍵要能說的上話。”
到也是。
君威雖然跋扈,但也有規矩,只是對自己的人有一定保護,但輕易不管外面的事。
單純只是認識個店夥計,沒鳥用,君威才不會為這種關係出頭呢。
不過張運德一生謹慎,想了想還是道:“還是不要太過為難了。”
護衛嘆息:“少爺很生氣,這段時間,他已經收斂了很多。”
張澤濤確實很生氣。
又是君威?
這天底下怎麼哪哪兒都有君威?
此刻花園裡,張澤濤瞪著眼看戲班子,就見那戲班子雖低頭恭謹,卻顯然是沒真的把他放在眼裡。
那班主雖然笑面堂堂,口口聲聲“我們只唱戲,不做其他”,但怎麼聽,都似諷刺。
大家去快可以試試吧。】
張大少爺一生風流,任性。
他曾為搏美人一笑,親手拍碎價值千金的夜明珠;也曾長街縱馬,撞爛數十家商鋪,丟下一把銀兩,便自離去;更有過火燒自家酒樓,只為見一場盛大焰火。
有錢,想做什麼便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