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上和沉清完成了溝通之後,葉向陽簽了幾份委託書,然後就下車看著她開車離開。
這次依舊需要沉清這位專業律師出面。
不過不能繼續白嫖了。
該給的律師費還是要給的,不能老讓人家打白工,不然葉向陽都要感覺自己是周扒皮轉世了。
回到家,葉向陽也開始製作澄清的影片。
也沒什麼,就是把能夠證明孔玉龍那套房子是自己的檔案和證據上傳到裡面就好。
除了名字以外,其他一些個人資訊都稍微做了處理。
沒多久,葉向陽就收到了沉清發過來的律師函。
又是熟悉的律師函。
只有一份。
對於江城都市報和趙鵬宇,葉向陽已經打算直接起訴了,根本就沒有必要發什麼律師函,果斷跳過這一步驟。
至於孔玉龍,葉向陽肯定是要做一下正面回應的。
顯而易見。
孔玉龍所做的這一切,全都是為了房子,所以葉向陽直指核心,直接要求對方在三天之內搬離,並且歸還房子。
一天的時間太短,容易給人一種刁難人的感覺,即便這本身合法,但現在網路上輿論的聲音那麼大,葉向陽要儘可能避免讓別人挑出毛病。
自己有理,合適一點的處理方式,會更讓人覺得有理。
三天的時間,對方完全有足夠的時間尋找新的房子,並且把家裡的東西全都搬走。
如果對方賴著不走,那就只能以對方非法入侵住宅的名義,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了。
和誹謗罪一樣,這個同樣也是刑事自訴。
同時,還要向法院提出讓對方返還原物的請求。
當然了。
孔玉龍的誹謗罪也跑不了。
到時候就等著和江城都市報,還有趙鵬宇一起上法庭好了。
證據?
直接就是江城都市報發的那個報道影片。
都不用沉清多費什麼功夫了。
播放量……
現在上熱搜這個熱度,早就炸了啊!
夠不知道多少倍的入刑標準了。
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