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
一支羽箭倏地鑽過繁密的枝葉,一閃而逝。
只聽一聲哀鳴,一隻獨自在枝頭休憩的五彩雉被一箭射中胸腹,颳著樹枝,“呼啦啦”掉落下來。沿途暗綠色的樹葉上堆疊的積雪碎裂散落,撲簌簌的撒下,彷彿下起了一場區域性小雪。
它落到鋪滿雪的地面上,“啪”的陷進去,撲扇著強健的翅膀,跳將出來,發出刺耳的嘶叫,垂死掙扎著,躍躍欲飛。
林奇身背一張短弓,身後拖著長長的龍牙骨劍,急匆匆趕來。五彩雉聽到動靜,拼了命“撲騰騰”猛地躥起,就要飛走。
說時遲,那時快,林奇揮起骨劍,斜斜劈過,“嘭”的一聲,五彩雉應聲被打落。
而後,他又費了不少功夫,好容易才捉住這隻求生意志極強的大鳥,一手掐著它的脖子,一手揪住它的頭,用力一扭,“磕啪”一聲脆響,徹底結束了它的性命,沒有讓它多受罪。
這種鳥喚作五彩雉,是一種並不常見的大型鳥類,野生的一般僅存於夏國蒼龍嶺。
這是一隻成年雄鳥,足有火雞大小,長著孔雀也似的長尾巴,雄雞一般紅彤彤的冠子,以及鸚鵡一樣五彩斑斕的羽毛,看上去十分漂亮,倒是有點像傳說中的鳳鳥。
據說,五彩雉有鳳鳥的血統,是以又被稱為“偽鳳”,是一種極具觀賞價值的名貴鳥類。夏國乃至周邊許多國家的貴族和富人們,很喜歡把這種既珍貴又美麗,壽命幾乎和人類一樣長的鳥類養做寵物。在南荒之地和婆娑國境內,甚至有不少族類將之奉為神物,供奉在廟宇中,決不允許獵殺。
而對於林奇來說,這五彩雉只不過是自己最喜歡的一種獵物而已,肉質鮮美且富含營養不說,它強韌輕盈的羽毛還是製作羽箭的上佳材料。
他從拂曉時候起,就因為這隻彩鳥獨特的叫聲而將之盯上,等到終於成功獵殺,已是黃昏時分,花費了整整一個白天的時間,都沒顧得上獵取別的獵物。
雖說它的肉實在少了些,還不夠他吃個半飽呢!但就為那一身彩羽,這一天也不算是浪費時間。
拔下箭枝,倒提著彩鳥,踩著厚厚的積雪,林奇回往他這五六日以來暫居的小窩。
……
林奇的窩依舊安在樹上,夜幕降臨後,他在樹下生起了火,把那隻倒黴的五彩雉剝洗乾淨後烤上,一邊耐心翻轉,一邊用整理好的羽毛製作箭尾。
他變眼之後,目力非凡,明察於秋毫之末,觀千米遠若咫尺近,皆不在話下,只要臂力足夠,再加以習練,成為百步穿楊的神射手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但弓箭僅僅是一門技藝而已,絕算不得是一門功夫,縱然學得再好,於內修和煉體都沒有多少益處可言。在他極為有限的生命中,練這東西,純屬浪費時間。所以,在夏都城的時候,他從沒有動過心思去接觸弓箭,一直專心致志修煉劍術和內氣。
現如今流落山野,一者為獵取血食,二者為保護自己,身體孱弱的他,正需要掌握這門求生的技藝。
他來時很急,神情也恍恍惚惚的,等回過神來時,已然被徐公扔在了山腳下,哪裡會想到帶弓箭?
於是,他就自己動手用韌性極強的竹子和一根異獸大筋做了一張簡陋的小短弓,力道很小,遠遠比不上普通的勁弓,卻也足夠他使了。箭枝則是一根根削尖的木條加上尾羽製成,因為沒有箭頭,威力和精準度都不是很高。
弓和箭都很差,本身力量也弱小,可他或許天生就是一個神射手的好材料,剛開始使用弓箭,便展現出非凡的造詣,不可思議的精準度,完全彌補了裝備的粗陋和臂力的不足。
而且,他進步飛快,幾乎稱得上一日千里,短短月餘時間,弓術之高,說不上是箭無虛發,也可說是百發百中了。
……
火候正好,金黃的脆皮上不斷滴下一顆顆熱油,掉進火裡,發出“哧哧”的聲音。淡淡的肉香逸散開來,讓餓了一整天的他食指大動,直流口水,連腸胃都被勾動了。
不過,肉還沒有熟透,他還得忍著,否則的話,得來不易的五彩雉就給糟蹋了。更別說山野中不比家裡,萬一吃壞了肚子,可沒人會照顧自己。
終於,濃香爆散,彩鳥腹中湯汁沸得溢位,表明烤肉終於完成了。
林奇將這噴香的烤彩雉從火上取下,用小刀切開肉脯,把裡面的湯水灌到早就煮好的開水中,再撒上幾把野菜碎末,調和成一大碗清淡香濃的肉湯,一邊大口啃著肉,一邊大口喝著肉湯,美滋滋,暖烘烘,不亦樂乎。
這種烤法是雷煒彤在鷹騎士團服役的時候學來的,林氏一家人還都在的時候,每到鹿山上游獵,她都會興致勃勃的烤上兩三隻野禽。憑著殘存的童年記憶,林奇依葫蘆畫瓢,經過數次失敗,總算烤得像點樣子了。
記得小時候,他不但病弱無力,手腳也笨得厲害,白雷哥哥最疼愛自己,甚至比孃親還要上心,總會把最好的肉撕成小塊餵給自己,還用小勺子舀湯給自己喝,從來也不嫌煩。
現如今,白雷哥哥不在已好多年了,林奇仍常常想起那個既聰明又強壯,讓自己打心眼裡崇拜的溫柔的好哥哥,有時是思念他,有時則生怕忘了他。
“哦嗚……嗚嗚嗚嗚……”
野狼的吼叫拖著長長的尾音遠遠傳來,在安靜的冬夜裡顯得格外悠揚,好似一陣冷風吹來,懾人心魄。
這應該是頭狼的聲音,因為這一聲方一響起,各個方位緊接著就有附和之聲,此起彼伏,不絕於耳。
他所在的這片山域是一個擁有至少八十多條青狼的大狼群的領地,是以沒有別的掠食動物敢輕易接近。青狼是一種極為聰明的野獸,正因為它們的聰明,林奇才敢冒險在這裡暫居。
他來到這裡的第一夜,剛一生起火,就驚動了狼群。它們循著煙火氣找來,把他團團圍定,場面著實嚇人。而當他拿出龍牙劍時,頭狼立時就嗅到了危險的氣息,充滿警告意味的叫囂一番後,乖乖的退走了。
龍牙劍氣場強大,連擁有盤瓠血脈的五花犬都不敢接近,區區山林野狼,當然更不敢輕易冒犯。
林奇很想嚐嚐狼肉的味道,但狼群萬萬不是好惹的,只要他一動手,估計還吃不到狼肉,反要成為狼的美餐了。畢竟自己其實還很弱小,龍牙劍用來唬唬狼還可以,真跟狼群拼命的話,絕不是對手。
吃飽喝足後,他提著天石燈到周圍轉了一圈,見月色甚好,練了許久劍法,才回到樹下,順著一根自己編成的草繩往上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