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起不起來都跟我無關,到時候我睡覺,我看你在這兒趴一晚上。”陳涯翹起了腿,“你先說吧,想幹嘛。”
金藍連忙道:“這次《阿珍愛上了阿強》現場版的版權,能不能、能不能給我一個分成……”
陳涯斜眼看了她一眼:“你還想要分成??”
金藍連忙說:“十比一都行!只要有分成就行!”
這回的現場版非同凡響,三位巨星級人物做和聲,同臺演出,意義非凡。
今後,這首歌爆火是肯定的了,產生的收益,說不定足夠金藍吃一輩子。
前提是她能拿到分成。
不幸的是,根據經紀人的推斷,她這次,很有可能拿不到分成。
這回椎名蘋果她們沒有跟節目組籤合同,並且把版權授權給了陳亮代理。
也就是說,如果陳亮想噁心她,完全可以禁止這首歌上線,哪怕節目組都拿他沒辦法。
不上線的話,別說十比一的分成,她一分錢都拿不到。
反正吧,已經被人吃定了,總是要跪的,早一點下跪學貓叫還能博得一絲同情。
所以,金藍馬上就來滑跪了。
然而,陳涯是真的油鹽不進。
“你這回學豬叫都沒用了。”他說,“咱們以後也沒有再合作的可能了,君子斷交不出惡言,這次呢,就好聚好散,這首歌可以寫你的名字。你可以走了。”
金藍支起身子:“那分成呢?”
陳涯瞪眼:“你還想要分成?你能署名就算是光宗耀祖了,還想要分成?”
金藍咬著嘴唇,快嗚咽出聲了。
她很不甘心,但可悲的是,陳亮說的竟然是真的。
陳涯看了她可憐兮兮地表情,眉頭一皺,揮揮手道:
“行了行了,看在你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份上,這次的收益,會分你三千塊錢當做辛苦費,這樣總行了吧?”
金藍瞪大眼:“才三千?”
“三千怎麼了?嫌少?”陳涯道,“唱唱歌,三天時間就能賺到三千,這收入已經超過全國百分之九十的人了好吧。”
說完,他揮了揮手,道:“趕緊走吧,你該知道我風格了,不喜歡跟你拉扯,要麼這首歌就別上線。別在這兒了,看見你就煩。”
金藍站起身,默默跑到門口把門給關了。
但是人沒出去。
她咬咬嘴唇,返回來,站在陳涯床前,然後開始脫絲襪。
“你幹嘛??”陳涯大驚。
“你不就是想這樣嗎?”金藍死死盯著他,“便宜你了,我第一次。”
“爬爬爬!”陳涯把她拎起來,趕出門去,“再給你10年,都別想上我的床!”
站在門外,金藍愣了半天,終於委屈得哭了。
這是她人生中遭受的最大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