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過了這麼多年,我還是很想念她。”面前的傢伙喝完了杯子裡最後一口啤酒。
“但你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裡,這樣就算我幫你寫好了信,她也看不到。”我放下手中的鋼筆,“而且已經這麼多年,說不定她已經不在人世了。”
“嗯···我明白。你們的壽命很短。不過,萬一她有哪天正好路過這裡呢?”面前的傢伙長的像一個縮小版的人類,它戴著頭巾,我看不清它的臉,站在我的手邊,它敲了敲和它一樣高的酒杯,“再來一杯。”
“我這兒不是酒吧,想喝酒出門右轉。”我指了指外面,“想寫信,就寫好先放在店裡吧。”
“好吧,”頭巾小人微微屈著身,兩隻手都插在袖子裡,畢恭畢敬的樣子,“您看這個東西可以當報酬嗎?”它從懷中拿出一粒黃豆大小的綠色石頭,“我從家鄉找到的瓊石,你們人類應該稱作玉,傳說人類很喜歡這些東西。”
“嗯,可以,老闆應該很喜歡,你走的時候放在鈴鐺下面的盒子裡就行。”我重新拿起鋼筆,“想和她說點什麼?”
頭巾小人搓了搓雙手,“嗯···直接開頭吧,我也不知道她叫什麼。”
“好,你說吧。”我在紙上空了一行。
“最近還好嗎?”
“可有找到能相伴的人?”
“你還記得多年前麥穗旁的晚霞嗎?”
“匆匆幾句,聊表想念···”
“如果能再見你一面,就好了。”
······
一共沒幾句話,頭巾小人卻說了一個多小時,我倒是也不著急,就它說一句,我寫一句。
“落款呢?”我問道。
“你就寫,六十年前迷路的頭巾小人吧。”它想了很久,才回答我。
“好。”補上日期,我將信紙摺疊好,“你去選個信封吧。”我指了指牆面上的信封樣式。
頭巾小人站在桌子上指了指牆面印有金色麥田的那一款,“那個吧,她一看就明白了。”
我取下它選擇的信封,把摺好的信裝了進去,“你怎麼能確定她一看就知道,而且我都不知道她長什麼樣,說不定這封信就一直沉睡了。”
“她一定知道的,”頭巾小人重新把雙手插進袖子,“我原本是稻田裡的妖怪,那一年我卻在外出的時候不小心鑽進了麥田,麥田又高又危險,我被一隻狗追著跑,脫離危險的時候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哪裡,是她撿起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