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尋釁滋事脫胎於流氓罪,後者已經在97年取消,尋釁滋事罪開始變得很常見,定義也變得十分模湖。
一旦某項事物變得很常見,且定義模湖,它就會成為一種可以被利用的工具。
比如搶劫,如果情節惡劣,本應該判無期,但如果律師牛比,把搶劫定義為尋釁滋事,以強拿硬要私人財物為結論,說不定最多判兩年,再緩刑兩年。(緩刑兩年是兩年內沒油違法犯罪記錄,之後不用繼續服刑)
比如吐痰,正常講,這是不文明行為,需要批評,但如果有律師閒的d疼,起訴吐痰者,把該行為定義為尋釁滋事,再以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為結論,說不定吐痰者會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所以,黃泥崗認為‘官司’很不合理,律法也成了律師的玩物,便採用公審大會,公開犯罪經過和詳情,以及標註觸犯了哪些律法,再請大澤人民現場投票,或透過充電寶現場投票,然後基於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根據律法定罪。
在現場辯護的女律師,自然明白這個道理,眼看記錄員和臺上的人,全都心不在焉,尤其臺下的高階管理跟倭島企業負責人交頭接耳。
其知道,要輸了。
然而,就在這時,一名工作人員舉起手,快步走到臺上,與審理此桉的負責人耳語一番,並放下一份材料。
後者翻看之後,找其他負責人商議,又打電話諮詢。
很快。
審理此桉的負責人,回到原座,敲擊法槌,示意現場安靜,“經證實,原告方索泥株式會社東方總公司,決定撤訴,後續處理移交檢察系統,退庭。”
“???”
現場鴉雀無聲。
遼省副總等東方對外溝通的副總打完電話,悄聲道:“領導?”
“是萬代、稻川商會、rgb株式會社,集體向索泥施壓,索泥董事會的股東們,差點全被抓。”
“這…難道是鐵皮公司?”
“嗯。”
“但萬代跟鐵皮公司是競爭對手。”
“聽說雙方已經達成合作,萬代高層明天上午的飛機,集體到訪大澤簽約。”
“不愧是玩資本的。”
………
大澤新村,村長家。
電視機正在播報索泥的道歉函。
其對此次拿二戰服裝做宣傳,鄭重道歉。
隨後宣佈與被告方和解,不再追究律法責任。
按道理講,雖然被告不被原告追究,但傷了人,依舊會被當地追究。
然而,青少年總團向熱血少年頒發了‘正義勳章’,這事也就不了了之。
“果然,沒人比本廠長更懂打官司。”
徐飛看到最終結果,對整體還算滿意。
不滿意的是當地態度。
尤其明明知道青少年團插手,卻在現場跟倭企勾勾搭搭。
這分明是不把徐主任放眼裡。
徐飛去趟廁所,從冰箱裡抱出另一半西瓜,拿起勺子,一邊吃,一邊思索。
許久。
撥通頂頭上司的電話。
“老大,要美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