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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 馮若若的今天 (第1/2頁)

馮若若今天本來很開心的,她的愛豆阿辰路演,她早早就做好了來看阿辰的準備。

不過這次,最讓馮若若開心的,並不是能見到自己的偶像,而是能和自己的媽媽一起見偶像。

馮若若家裡是離異家庭。

五年前,馮若若的親生父母就離婚了,馮若若被判給了經濟條件更好一些的父親。

沒過多久,她父親就再娶了,娶了她現在的後媽,李金花。

馮若若很不喜歡後媽李金花,覺得她和自己的親媽胡秀比起來,簡直就是個廢物。

胡秀長得美,身材高挑,會打扮,外形很出眾,李金花是個農村婦女,長相一般,不會打扮,經常被叫作「大媽」;胡秀上過大學,是同齡人中為數不多的大學生,知書達禮,秀外慧中,李金花小學輟學,堪堪不算做是文盲,除了識點字之外幾乎沒什麼文化……

像這種比較,馮若若能舉出來十幾段不帶停的。

當然,其中對馮若若的態度起決定因素的,是這兩個一個是親媽,一個是後媽。

後媽,在故事當中,總是顯得那麼惡毒,那麼令人憎惡。

馮若若的父親馮中興也是更加喜歡自己的前妻的。

男人誰不喜歡漂亮的呢?

如果可以的話,馮中興其實是不想離婚的。一個學歷高又漂亮的老婆,帶到哪裡都有面子。

他們離婚,其實是因為馮中興喝了酒之後發酒瘋,失手打了胡秀。

胡秀是因為家裡著急讓她結婚,所以當初才相親嫁了馮中興。結了婚之後,馮中興以「女人不該拋頭露面」為理由,讓胡秀在家做全職太太,這一點讓胡秀心有不甘。

為了家庭,胡秀還是妥協了,在家帶孩子,做家務,沒有任何的外來收入。

前幾年還挺好的,後來,馮中興開始和朋友出去喝酒,吹牛的時候把胡秀數落得什麼都不是。

「上了大學有什麼用?還不是個要靠我養活的米蟲?」

這種言論,說的多了之後,他自己也就信了,馮中興在面對胡秀的時候,逐漸產生了優越感。

馮中興越來越覺得,不賺錢的老婆在家做什麼都是理所當然,完全忘記了妻子並不是沒有賺錢的能力,而是因為他「女人不該拋頭露面」的說法才勉強待在了家裡。

和朋友喝酒唱k的次數越來越多,回了家裡就肆意對胡秀髮酒瘋。

胡秀當然也不是個逆來順受的人,她也是見過外面廣闊的天地的。在家裡全職做家務本就委屈,再加上丈夫無理由的責罵,內心的不滿自然也就越積越多。

矛盾累積下來,吵架是免不了的。

吵架吵得多了,感情也就離破裂不遠了。

最後的一根稻草,是那天馮中興和朋友喝了酒之後,被帶去嫖了。

家花不如野花香,馮中興第一次被帶去那種不正規的地方,卻也沒把這事違法放心上。

有很大一部分的男性,出於自身狹隘的社會觀念,覺得賣y這事是你情我願的,甚至覺得應該合法化。

總之,馮中興嫖了。這事,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終於某一次,馮中興被掃黃打非小組抓去拘留了。

作為家屬,胡秀去交保釋金,把人領回家。

這事太丟人,也太讓胡秀寒心。

回家之後,馮中興和胡秀大吵了一架,馮中興叫囂:「我只不過是犯了男人都會犯的錯!」

這事成了胡秀心頭的一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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