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可能的。”
“就算我們同意,政府也不會同意,政府同意,其他國家也不會同意,這個訂單不會透過審批。”
“真是遺憾,我的阿姆斯特丹……”
“去問問湯姆斯吧!”
湯姆斯是銷售部的總負責人,他很快也知道了訊息,和公司其他高層商量了一下,給了湮滅科技公司一個歉意的回覆,“當然,我們也想拿下訂單,但你們必須要先獲得政府許可。”
“我們無權決定。”
“希望未來能有合作的機會!”
……
湮滅科技公司是幫助材料檢測中心出面購買裝置,他們當然知道Mosewgen公司無權決定,也給徳國負責相關事物的部門發了申請。
同樣的,也得到了友好卻拒絕的回覆,“很抱歉,你們要採購的裝置在禁運清單內。”
“我們非常希望能達成交易,達成更多的合作,但我們無權決定……”
他們確實無權決定。
這牽扯到《瓦森納協定》,具體名稱是《關於常規武器和兩用物品及技術出口控制的瓦森納安排》。
《瓦森納協定》的參與方包括阿邁瑞肯、R國、鷹國、大熊國等四十個國家,規定的就是一系列對於未參與國的技術出口限制。
雖然協定的條款中,規定了成員國自行決定是否發放敏感產品和技術的出口許可證,並在自願基礎上向“安排”其他成員國通報有關資訊。
實際上,“安排”會受到阿邁瑞肯影響。
當“瓦森納安排”某一國家擬向非成員國出口某項高技術時,阿邁瑞肯就可以直接出面干涉。
非成員國中,種花家就是最重要的一個。
比如,捷科國曾經向種花家出口“無源雷達裝置”時,阿邁瑞肯便向捷科國施加壓力,迫使捷克停止這項交易。
這個協定也不是完全禁售,只是禁售最高階的幾代裝置。
瓦森納協議每過幾年都會更新禁售列表。
比如,輿論中討論最多的光刻機,2010年時90nm以下的裝置都是不允許銷售的,到2015年就改成65nm以下的了。
湮滅科技公司對徳國方面的拒絕並不意外,他們只是試著去詢問一下,讓對方有個心裡準備,想要買到禁售列表內的技術裝置,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必須讓更高層部門出面周璇處理。
更高層部門,則必須要說通阿邁瑞肯和徳國才可以。
於此同時。
阿邁瑞肯已經在和科技部門接觸了。
伽莫夫沙普利給能源部打了報告,還親自過去做出了說明,內容就是‘一階碳對於研發的重要性’。
阿邁瑞肯能源部也知道一階碳的重要意義。
既然種花家已經制造出來,他們就必須要拿到一階碳,最少可以以此瞭解種花家相關領域的技術程度以及評估一階碳對於科技的意義。
所以他們派來了個官員,名義上是說來進行商務方面的合作,實際上,就是想要探究一階碳相關的資訊。
比如,一階碳的製造、一階碳是否會對外銷售,等等。
科技部門的回答很直接,“一階碳短期內不會外銷”,他們還直接說明了原因,“一階碳製造太複雜,材料過於稀少,無法對外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