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鍾程的說法,反而證明他有足夠的動機謀害辛馨。
在警方看來,辛馨的死亡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自殺或失足滑落。
第二種,被鍾程推下窗臺。
第三種,被其他人推下窗臺。
警方走訪調查,得知辛馨是一個十分功利的人,一心想成名,上次離奇失蹤又回來,就有人說她是炒作,雖然沒有明確證據,但一直沒抓到元兇就很奇怪,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人認為是她自導自演。不得不承認,藉由那件事,辛馨獲得了鉅額的曝光和流量,直到現在,她還在吃那次事件的紅利。
辛馨是躺著落地的,如果是趴著落地,或墜入綠化帶,也許還有生還的可能。主動跳樓自殺的人,後腦著地的機率較小,再根據斷裂的窗簾推斷,辛馨墜樓前曾拽窗簾,這是一種求生本能,以及中年女子疑似聽見辛馨呼救。
種種跡象都表明,辛馨並非自殺。
那是否是失足滑落呢?
窗臺距離地面一米五左右,即使趴在窗臺上,半邊身子探出去,也不會輕易墜落,除非她站在窗臺或坐在窗臺。如果她要上窗臺站著,為何要脫掉一隻高跟鞋,這不符合常理,所以站著的可能幾乎為零。坐著倒是有可能,但缺乏動機,在明知有墜落風險的前提下,雙腳離地坐在窗臺,沒有哪個正常人會那麼做。
排查自殺和失足滑落後,警方重點調查了辛馨被「其他人」推下窗臺的可能。
首先,警方查了辛馨的通話記錄,在辛馨直播前六個小時內,她只打過三個電話,對方是公司助理、蘇言溪、鍾程。他們詢問了助理,辛馨是找他商量直播宣傳工作,他們又聯絡蘇言溪,但過去了一晚上,依然沒聯絡上。根據鍾程的說法,辛馨和蘇言溪打電話是提醒蘇言溪去她住處直播,蘇言溪人在外地,便讓鍾程替她去,正因此辛馨才聯絡他。鍾程得知警方一晚上都沒和蘇言溪取得聯絡,既驚訝又擔心,他告訴警察蘇言溪在金寧縣陳家坪,讓警方幫忙去找找。
警方也查了辛馨的郵件和社交通訊工具,沒有和其他人聯絡的文字記錄。
以及,警方排查了一樓大廳的監控,確認在辛馨死後,沒有可疑人士離開,警方又將監控擴大至下午五點到晚上八點之間,沒見可疑人士進來,除了鍾程。
以上諸多佐證,都是為了排除「他殺」嫌疑。
最直接的證據,當屬在辛馨住處,沒發現第三者的任何遺留痕跡。
而屋內,處處是鍾程的痕跡,遍佈在房門、洗手間、客廳、臥室,各個角落。
一番詳細調查之後,辛馨被「其他人」推下窗臺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了。
只剩下最後一種可能性:鍾程將辛馨推下窗臺。
鍾程有動機:他妹妹的死和辛馨有關。
鍾程有行為:他和辛馨發生了擁抱接吻等親密動作。
鍾程有證據:辛馨手指間的皮肉組織。
按照鍾程的說法,他感覺自己「中毒」了,在辛馨的引誘下,控制不住地和辛馨發生了親密行為,但很快就醒悟,將辛馨推開了,皮肉組織正是那時留下的。
警方迅速展開調查,提取辛馨住處的空氣進行分離化驗,發現確實有香味發散化學物,主要成分是天然植物精油,有微量甲醇和乙醇,毒性忽略不計,作用是安神靜心。
而在辛馨的屍檢報告中,顯示她沒有中毒跡象,體內沒有酒精和致幻類化學藥物。
警方將調查結果和所有證據擺在了鍾程面前。
辛馨的死亡時間是晚上七點二十分,辛馨關掉直播的時間是六點四十分,鍾程估計他和辛馨爭執、拉扯的時間大概在二十分鐘左右,那也就代表著,在他昏迷之後,到辛馨墜樓之前,大概有十幾分鐘的空白時間,這段時間裡,發生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