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安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崔傑故意殺人案。
崔傑,二十六歲,退伍軍人。在街上擺攤賣香腸,遇到城管大隊執法。
城管大隊副隊長李強同志嚴格執法,將崔傑的違法工具全部沒收。
崔傑給城管大隊副隊長下跪,稱這是他全部身家性命,求求你,放他一馬吧。
但李強同志嚴格執法,崔傑便拿起一把切香腸的小刀,插進了對方的喉嚨,而後逃離現場。
李強因急性失血休克死亡,十天後,崔傑自首。
法庭上,被告人崔傑的辯護律師站起身,為崔傑做辯護——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檢察官:
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城市,被生活所迫,從事這樣一份卑微貧賤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
但他始終善良純樸,無論這個社會怎樣傷害他,他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的方式生存。
我在法庭上莊嚴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個人賴以謀生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冷靜和忍耐?
我的當事人崔傑,一直是孝順的孩子,守法的良民,在部隊是優秀的軍人。他和他的戰友們一直在為我們的國家默默付出;當他脫下軍裝走出軍營,未被安置工作時也沒有抱怨過這個社會對他的不公。
這個國家像崔傑一樣在默默討生活的復員軍人何止千萬,他們同樣在關注崔傑的命運,關注著本案的結果。
法諺有云:立良法於天下者,則天下治。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檢察官,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們的公民更幸福還是要使他們更困苦?我們作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這個社會更和諧還是要使它更慘烈?我們已經失去了李強是否還要失去崔傑?”
法院部分採納了辯護人的意見,因被告人崔傑的主觀心態是間接故意,且有自首情節。
最後,崔傑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李強同志因公殉職,被追認為烈士。
盧珂帶著莫雨菲坐在旁聽席上,全程關注著這一歷史性判決。因為在此之前,所有殺害正在執行公務者的人都無一例外地被判了死刑。
離開了法院,莫雨菲依舊沉浸在辯護律師的辯護詞當中,許久沒有回過神來。
這一刻,她突然明白了,盧珂為什麼要帶她來參加旁聽。
……
幾天後,景安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報案,在景安市樂華縣發生了兇殺案,一名城管被人殺害。
景安市公安局立刻成立專案組,前往樂華縣調查。
“盧隊,這起案件真的是輿論爆炸了,現在網上全都是關於這起案件的新聞。”
警車上,凌子真把手機遞給了盧珂。
盧珂看著上面的內容,上面不僅僅有各大新聞媒體的報道,更有好多自媒體發出的文章和影片。
起的題目更是離譜。
《人民英雄勇鬥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