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娘更不含湖。
一方面,老闆娘陪著陳揚,主動上門,與幾十個房客洽談合作。
用陳揚的話講,這叫有棗沒棗,多打幾桿試試。
住在浙東旅社的房客,有十一個,共購買了價值六百塊的女性飾品。
另一方面,老闆娘陪著陳揚訪問其他旅社。
有七家旅社的老闆,願意扮演中間商的角色。他們幫著陳揚推銷,也賣出去七八百塊的貨。
老闆娘也從中賺了不少。
每批發出去一塊八毛的貨,陳揚收回一塊五毛。剩下的三毛,全歸老闆娘。
當然,老闆娘也是精明,她只要兩毛,另外的一毛,她讓利給她的下線。
不到十天,陳揚帶來的貨已所剩無幾。
而到這個時候,陳揚還沒在上海本地賣出哪怕一塊錢的貨,貨全被外地在上海的人給買走了。
生意如此火爆,陳揚萬沒想到。
陳揚決定抓緊時間訂購下一批貨。
也就是抓緊時間回家。
陳揚出門,先去碼頭買好船票,再去三號碼頭給童小芳和陳福明留信。
那個時候,沒有手機,電話也很不普及,通訊和電報是最好的聯絡方式。
而兩個出門在外的人,要想盡可能的及時聯絡,最好的辦法,是在事先約定的地方,互相給對方留言。
事先約定的地方,包括汽車站、火車站和飛機場,以及那些旅社旅館。
在這些地方,都有固定的大黑板,專門為來來往往的人所用。
留言的方式,有在黑板上寫字的,有寫在紙條上粘上去。
也有直接寫信擱在旁邊的信箱裡,信箱有人專管,需要按規定收費。
找你的人,會先問專管信箱的人。專管人翻閱登記簿,找到名字,確定無誤,再把信找出來給你。
陳揚既寫了信,又寫了條,條貼在黑板上。
條上寫著,“童小芳,陳福明,陳揚給你留了信。”
信交給專管人,登了記,付了費,扔進了信箱裡。
晚上,陳揚借旅社電話,聯絡路橋那邊,讓他們抓緊時間備貨。
聯絡五個供應商,接連打了五個電話,電話費就付了四塊五毛錢。
老闆娘都替陳揚心疼。
第二天早上,陳揚搭上了從上海返回海門港的405號輪船。
不是403,陳揚運氣好,省得見著那個煩人的葉大龍,
三天三夜在海上漂著,陳揚認為值得。
要是走陸路,乘長途汽車從上海經省城回溫林,也需要三天三夜,但轉折太多。
在405上,陳揚還是坐三等艙。
三天後船靠海門港。
陳揚上岸以後,搭乘拖拉機直奔路橋小商品市場。
這一次,陳揚獅子大開口,要訂一萬五千塊的貨,是第一次的整整十倍。
還是原來那十家商戶,陳揚從上海帶回來兩千塊,拆成十份,每家給了兩百塊的定金。
接著,陳揚回家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