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揚為自己捏造了一個名字。
王光明。
算是暫時做王光榮的弟弟了。
陳揚知道,住在招待所裡很安全。
那時候沒有實名制,也不看臉,又沒身份證。看的是介紹信或證明,看介紹信和證明上面的那個紅色公章。
反正有錢,陳揚在招待所待了兩天。
單人房間,擺設挺好,住著舒服。
也沒人前來打擾。
更沒人懷疑陳揚。
主要是陳揚打扮得人模狗樣,讓人真以為他是個業務員。
頭髮梳得整整齊齊,擦了點油,鋥光瓦亮的。
扔掉一路走來的解放鞋,換上嶄新的皮鞋,也是閃閃發光,與一頭黑髮相得益彰。
一套簇新的黑色中山裝。
還有三個裝飾。
一是黑色公文包,平時放在軍用挎包裡,用時再拿出來。
二是一付平光眼鏡,最新款式。陳揚娃娃臉,戴上眼鏡,就是一個高中生。
三是上衣口袋,插著兩支筆,一支鋼筆,一支圓珠筆,像一般幹部似的。
明天葉正方和他物件要來,今天得把他們的事情落實。
陳揚去找方玉婷醫生。
方玉婷已經結婚一年半,老公也是醫生,但兩口子還沒有孩子。
陳揚找到方玉婷,方玉婷正在她的辦公室裡。
“揚,你讓我為難。你的這個要求,是違反有關規定的。”
陳揚說,“這個規定有問題。我們農村人,大多數人生孩子,都不來你們醫院的,你們就是想知道也知道不了。”
方玉婷說,“一個二十歲,一個十七歲,太年輕了。”
“婷姐,你又不是沒在農村待過。十七八,當孩媽,很平常嘛。”
方玉婷笑笑,“揚,你是要做大事的人,千萬別這麼早結婚生子。”
“婷姐,我的事以後再說,先解決我朋友的事。”
方玉婷猶豫了一下。
“婷姐,好婷姐,行個好唄。”
“好吧,明天上午,你讓他們過來。”
“謝了,婷姐。”
陳揚從醫院出來,去了新華書店。
選了幾本書,陳揚正要去付錢,有人卻從後面將手搭在他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