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就再沒出現拿錯的情況了。
想來,五千年前的良渚古人們,想法和現代人也不會有太多區別。
對於良渚時期的古人來說,陶器已經是家裡為數不多的“日用器”了,並且還不是家家戶戶都能有全套的。
以前這些東西是經常會互相借來借去的,今天從你家借一個碗,明天從他家借一個壺。
這種事情甚至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貧困時期,都還時常有發現呢。
那麼,只要刻個字就不會搞錯是從哪裡借來的了。
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就是“匠師留名”。
在自己製作的器物底部刻個符號,代表這個陶器是誰製造的,這也是古人常用的一種手段。
尤其是出名的工匠,做的東西自然更受歡迎一點,就需要有屬於自己的獨特印記。
目前,卞家山、廟前、莊橋墳等良渚文化遺址發現的554件帶刻符陶片、石器和玉器,符號總數達656個。
大部分都是發現於器物的底部。
這說明這些符號,首先不可能是隨便亂塗的,肯定是有某種規律的,是良渚人主觀意識做出的行為。
但是!
它們依舊是刻符,而不是文字!
為什麼?
因為單個,或者說一兩個刻符,是不夠組成“文字”的概念的。
什麼是文字?
不管是中文的方塊字,還是西方的各種字母,都滿足一個概念,那就是組合在一起,可以形成句子,文章。
完整的句子,文章,才能夠蘊含或者說承載資訊量。
甲骨文為什麼會被認為是華夏的第一種文字。
就是因為,刻在甲骨上的甲骨文,是完整的句子。
每片甲骨上的句子,記載的都是完整的一件事情,是可以翻譯出來的。
比如祭天啊,征戰啊,君王去世啊,繼位啊之類的。
這才是文字。
而良渚的刻符,不管是在玉器上,還是陶片上,又或者石器上,大部分都是單一的一個刻符,或者兩個。
很少有兩個以上的刻符。
這樣的刻符,是不能形成完整的句子的。
沒有完整的句子,說實話,現在的文字學家也根本沒辦法去翻譯這些刻符到底是什麼意思。
其實文字學家的要求並不高。
不要求你留下幾十個文字組成的文章。
但是至少也得四五個字吧?
哪怕是四五個字組成的刻符,那也勉強算的上是能證明文字誕生了。
因為四五個字,按照華夏古人的寫意文字傳統,已經可以承載很多資訊了。
比如我國的成語,大多不都是四個字四個字的。
四個方塊字,組成的成語,已經可以承載很多資訊了。
可惜,良渚發現的刻符,大多都是單子或者二字,根本不能組成完整的句子。
這讓所有考古人,都十分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