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聖法拉勒斯城市政大樓之後,應勒克萊爾公爵之邀,女皇攜諸位帝國重臣前往索蘭軍營就餐,為士氣低迷的王國軍軍官們提振精神。
偌大的飯堂內死氣沉沉,有幾位軍人的妻子抱著丈夫的腿痛哭,而後被維持秩序的憲兵勸走。
穿著元帥制服的諾伊萊伯爵很不滿盟軍的狀況,對著自己的索蘭朋友康戴姆哈特上校抱怨道:
“你們王國軍這是怎麼了,竟然把家屬放行進了軍營,這種軍紀還怎麼打仗?”
“被巫毒教嚇壞了唄,所有人都在擔驚受怕,畢竟被怪物生吞活剝要比被刺刀捅死可怕多了。”康戴姆哈特上校點燃了菸捲:
“邪教頭子迪亞蒙德已經在我們索蘭人心中根植下恐懼的種子,我猜你在今天的會議中已經見識過了,貴族、教士、富商,地主、貧民,全都在消極避戰。”
“你猜對了,那場會議可真是糟透了,
聖法拉勒斯的名流貴胄都在勸國王和談,幸虧你們的首相勒克萊爾公爵大人還有些腦子,知道和邪教徒是不可能達成和平協議的。”
上校輕輕一錘桌子:“搞不懂有什麼好怕的,反正早晚都得打,你死我活的事情,避得了一時避不了一世,擼起袖子幹就完了唄!還非得開個會討論,正是可笑。”
“以你的視角看來自然荒謬可笑,如果你們索蘭軍人都像你一樣勇敢,康戴姆哈特老兄,局勢就不會像現在這般糟糕了。”
“為了咱倆過命的交情,乾杯,敬友誼!”
“敬友誼,兄弟,願瓦爾斯塔和索蘭人友誼長存,願農田不再幹涸,獵人滿載而歸,願女人不偷漢子!”
“哈哈,你學得很快,諾伊萊老兄,已經會用索蘭民族的俚語來敬酒了,你不該去當兵的,應該去大學進修語言。”
諾伊萊打了個飽嗝兒:“要誇我就誇我的勇氣,可我這腦子就是一坨漿糊,我們陛下總因為這事數落我,說我是帝國最笨的元帥。”
“說到你們的女皇陛下,”康戴姆哈特轉過視線:
“她的佩劍絕非凡物,劍柄和劍鞘通體漆黑,周遭的空氣似乎都籠罩在黑色波紋當中,像是泡在黑墨水裡似的。”
“那是‘暗暮’之劍,傳說中屠滅巨龍的神兵利器,由隕星的碎片外加遠古秘術鑄造而成,是我們陛下家傳的寶貝,
本來都是供奉在金湖宮的博物館裡珍藏,現在需要對抗巫毒教的怪物,陛下才把這劍當成佩劍隨身帶著。”
“聽起來好厲害的樣子,諾伊萊兄務必給我詳細講講,我喜歡自己打鐵鑄造刀劍,就喜歡琢磨各種名刀劍的工藝。”
“額……這個嘛……我對金屬鑄造一竅不通,你可算是問錯人啦,不過我敢打包票,就算這柄劍是廉價鐵匠鋪出售的垃圾,它也會很值錢的,畢竟佩戴者是當世第一高手。”
“好話!
刀劍的價值並不體現在鑄造工藝上,而是在於它的主人是誰,若是它的主人用劍刃砍下了某個知名人士的頭顱,這把劍的價值就會飆升,成為收藏家眼中的精品!”
康戴姆哈特從小就有個當鐵匠的夢,一說到刀劍就滔滔不絕,然而這一次,他腦海中卻浮現出不一樣的東西,並且迫不及待地問向好友:
“諾伊萊,我見過你奮不顧身地為女皇擋子彈,是什麼才讓你對她忠誠至此,想都不想就情願獻出生命?”
原本笑容滿面的諾伊萊伯爵驀地就變得嚴肅起來,
他的把菸捲插入菸灰缸中熄滅,放下酒杯:
“她在戰場上發過誓,當時她還是公主的身份,說自己願為瓦爾斯塔獻出一切,在戰場上絕不後退半步,
而且她的確做到了,就連孩子的命都獻給了國家,她自己也因為操勞過度染上重病,命不久矣。
我們這些做臣子的,能在這樣一位偉大的君主麾下做事,又何嘗不是莫大的幸福。”
“真是令人血脈僨張,若是我們索蘭人的國王也一樣偉大就好了,哎……
諾伊萊,你的忠誠令人印象深刻,但我猜有人說這是愚忠,哲學家說過要愛自己,沒必要為其他人拼命,那是不理性的,對此你怎麼想?”
“愚忠……的確有人這樣說過,這種忠誠當然不理性,
它是一種深沉的愛,而愛,是不需要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