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解約時間還有兩個小時的時候。
澄海音樂發現了凌風的這個行為。
馬上聯絡凌風。
可接通電話的人,卻是邢小滿。
李曜強壓著火氣:“邢小滿,你們這是在幹什麼?”
邢小滿不屑一顧的說道:“這還看不出來看嗎?給你們澄海音樂引最後一波熱度啊。”
李曜愣住了。
“什麼意思?什麼叫給我們引熱度?”
邢小滿嘆了口氣,似乎覺得以李曜的智商,不應該不理解他的意思。
他耐著性子解釋了一遍:“就字面上的意思啊,他身為你們公司的藝人,最後用給你們公司帶點熱度過去,畢竟今天過後,這幾首歌你們就不能用了。”
想到這,邢小滿就覺得竊喜。
不得不說,凌風在版權意識方面,可是數一數二的強。
最讓邢小滿佩服的是,一般新藝人在簽約的時候,都不會很強行的和公司聊音樂的歸屬問題。
或者,那些經驗豐富的老牌公司,會四兩撥千斤的一筆帶過。
總之,新人在和公司簽約的過程中,總是處於吃虧的一方。
但凌風卻相當嚴謹。
並且,他自始至終都知道什麼才是自己需要的。
就例如“版權”。
所以,凌風在這一點上從不避諱。
就算是李曜想繞過去,也總是能被凌風繞回來。
況且當時還沒簽約,他們怕避之不談反倒會引起凌風牴觸情緒。
所以他們還是按照凌風的意識,簽了當初的合同。
不過,他們當初的想法是。
畢竟凌風是他們的簽約藝人,只要關係處到位,以後續約不是什麼問題。
但誰都沒想到,事情變成了現在的狀況。
最主要的是,李曜他們甚至還說不出半句不字。
他們有什麼資格說?
站在什麼角度說?
凌風做的也沒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