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棋和蘭麗娟其實年齡還小,這過了年也才21歲,換了後世才大一大二的時候。
在1983年,這個年齡是剛剛好,何況兩人都已經畢業工作了,按社會標準就是成年人了。
陳棋是想再談幾年戀愛,不想這麼早結婚生子當爸爸,但他不能不顧忌蘭麗娟的名聲。
在這年頭,只談戀愛不結婚,等同於耍流氓,時間長了肯定會被外人指指點點,也會給蘭麗娟造成心裡不安全感。
所以結婚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水到渠成的事情。
不過結婚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陳棋的生理問題就能得到滿足了,他只是這一世的初哥,前世也算是經歷花叢,現在吃素也是很辛苦的事情。
午飯後,肉戲來了,雙方要開始正式“定下婚事”了,這可是正式場合,按理應該是家中說話份量最重的長輩來談判。
陳家有長輩,不過陳棋四姐弟都當那個二叔死了,所以大姐陳琴充當了長輩。
蘭家則過來一大群蘭麗娟的伯伯叔叔,蘭家可不像陳家,內部是很團結的,這過來都是給小侄女撐場面的。
至於媒婆,則讓蘭麗娟的一個嬸嬸擔任了。
這可是個“肥差”,因為等結婚的那天,媒婆能收到一個大紅包,這對嬸嬸來說可是天上掉餡餅的大好事,畢竟人家是自由戀愛,壓根沒有她什麼事。
蘭大伯翻著一本日曆,看了半天,又跟身後的兄弟們商量了半天,這才定下一個日子:
“他大姐,要不選在今年國慶節如何?這日子是黃道吉日,也是全國都慶祝的大好日子,喜慶。”
陳琴有什麼主意,目光詢問地看向了弟弟,陳棋趕緊看向身邊的女朋友。
蘭麗娟想了一下,點點頭。
陳棋趕緊也點點頭:“可以可以。”
這個細節讓不少有心人看在了眼裡,包括蘭家大伯和施阿條,大家心裡明白了,這陳家看來以後肯定是蘭麗娟當家了。
這讓圍觀的蘭家人都鬆了一口氣,同時也暗暗感嘆蘭麗娟的好福氣。
蘭大伯接著又不好意思地開口,“那這個彩禮錢,按我們農村的標準,少一點88塊也行,多一點是188元……”
在農村,彩禮是一定要給的,不給這婚結不成,不管你男方彩禮錢是去借還是搶。
所以農村人結婚都會欠一屁股債,日子過得很艱苦,沒錢,這也是婚後婆媳關係惡化的一個導火索之一。
(結果這種陋習在40年後不但沒去除,反而愈演愈烈,攀比風讓一些人都瘋了。)
當然大家族會好一點,比如很多大家族內都會成立一個臨時“互保基金”,誰要結婚了,每家出多少錢,湊錢結婚。
等輪到自己家的小孩要結婚了,同樣可以收到一筆錢,類似於零存整取,誰家都不虧。
但陳家顯然不差錢,陳棋一個月收入343元,陳琴做生意早早就成了萬元戶。
一聽說到彩禮了,不僅是施阿條和屋裡的親戚們豎起了耳朵,就連屋外圍觀的鄰居們也全都安靜了下來。
大夥兒都想瞧瞧,這陳家看起來一個個都穿得光鮮亮麗,那家底到底厚不厚?
越中農村的風俗,彩禮的多少代表著新娘子被婆家的重視程度,這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