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章 小拇指 (第1/4頁)

如果愛聖突然多了束鮮花,那一定是路登在想他。

龐格沒有停留太久,和路登又簡單聊了幾句,告訴他公民大會舉辦的日期後,便匆匆離去。

“按照慣例,在神邦關閉城門之後第三天,就會舉辦神邦公民大會。”

在神邦,不是所有人都有投票權的。

奴隸、異邦人,這些存在肯定沒有投票權,他們甚至連在旁聽的資格都沒有。

每一次獸人來襲,這片大地陷入災難和末日,神邦是唯一的樂土。

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奴隸都會被拋棄在神邦外,只為了節約一點糧食,連帶著異邦人也會被趕出去。

只有神邦平民才有資格繳納費用,在神邦內獲得臨時居住權。

異邦人如果想要留在神邦,必須支付極其高昂的代價。

拋開這些沒有公民權的不談,神邦內部的公民權,也各有不同。

聖裔家族,在公民大會上沒有投票權,他們只能選元老,活著擔任元老。

神邦公民,身高高於車輪的人,便在公民大會上投票,無論男女。

神邦建立最初,只有男性公民擁有投票權。

很快,女性高舉愛聖的大旗,成功扳回一城,贏回了屬於自己的東西。

路登算是看明白了。

愛聖是塊磚,神邦哪裡需要,就往哪搬。

再苦一苦愛聖吧。

而神邦平民,就沒有這麼好運了。

他們可以旁聽,可以建議,唯獨不能投票。

只有住在神邦裡的神邦公民,才能在公民大會上投票。

只有一種情況下,神邦平民可以投票:由保民官發起的神邦平民大會。

平民大會上達成的議案,可以轉由七位大法官來裁決,超過半數大法官同意的情況下,便可生效。

保民官必須由公民大會選舉,選出來的保民官又會很快墮落,被公民拋棄。

保民官便名存實亡了。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個死迴圈:

公民大會上吵成一團,選不出保民官。

沒有保民官,就沒有平民大會。

沒有平民大會,平民的權益就會被一點點吞噬,對公民的影響更小,更不會有保民官。

有時候,研究神邦的歷史和現狀,路登也感覺很奇怪。

這神邦,怎麼看著要完啊?!

當神邦在走下坡路的時候,就需要路登這種人勇敢地站出來,狠狠地踩上一腳油門。

龐格想要路登當選保民官,是為了在元老院裡,有自己的聲音。

之前和古瑞德大法官的交易中,路登曾向對方承諾,若有朝一日,自己身居高位,可以影響到神邦,會幫對方一個忙。

現在回過頭來看,古瑞德大法官多半是猜到路登會有今天。

神邦裡,到處都是老千層餅,老硬幣。

好在,路登也是。

龐格走後,路登又喝了兩杯花茶,直到晚飯時分,才被禮貌請出嫉妒花園。…

路登信誓旦旦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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