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李青對“萬劍一”的可惜,葛霧不置可否,里人家的戲份還是很足的,可惜劇本里麼,算了,不提也罷。
面對質量明顯下滑的第三個劇本《誅仙》,李青只能感嘆人無完人,哪怕是連出兩部好劇本的葛霧也不例外。
他跟楊志遠的意見差不多,仙劍還有前傳可以馬上立項,《誅仙》再等等,讓葛霧再打磨打磨劇本,如果以後確實無法進一步最佳化,那隻能勉為其難的拍了,口碑就不要想了,圈錢吧。
聽到他這麼說道,葛霧玩笑似的問道:“明年年底能等不?說不定到時候質量還真的可以。”
“行吧,隨你,給你一年時間,不過還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拍戲和寫歌上來,你已經有兩部優質劇本打底了,不要過於壓榨自己。”李青笑道,他點了跟煙,煙霧朝向另一側吐去。
這話一出,其他人都笑了起來,李肖漢更是主動向葛霧邀歌,潮流的藝人無論是誰,演唱費都可以壓倒最低,如果還能出現《last dance》、《今天》這種歌,倒貼錢也可以。
演唱費麼,通俗的講就是讓別人唱自己的歌是要給錢的。有的歌屬於歌保人,比如《青花瓷》、《浮誇》之類的,歌手看一眼詞曲就知道唱這歌肯定會紅,屬於歌曲本身質量較高超過了歌手本身地位、名氣能給歌帶來的增益。
人保歌麼,就字面意思。
在李肖漢看來,葛霧在《跨界歌王》裡釋出的幾首歌足以配得上這個條件。
當然,歌曲版權肯定還是葛霧的。
這一點是常仁豪主動提出來,歌可以寫,也允許潮流藝人用來商演,但版權必須是葛霧的。
有些話葛霧不太好說,特別是涉及金錢、版權部分的,顯得有點小家子氣和信不過潮流傳媒,所以惡人就由常仁豪自己來當。
對此,潮流等人自然沒有意見。
這下之前所有承諾的東西都已完成,哪怕《誅仙》不盡人意,辜負了李青的期待,但也差強人意,勉強能用,有完整的故事線,角色人設都還可以,期待感也行。
李青讓楊志遠還有潮流其他人離開,辦公室裡僅剩他、常、葛霧三個人。
葛霧知道接下來要談什麼也想借尿遁離開來著,結果被常仁豪和李青兩人同時攔下。
“你個小股東跑什麼跑。”
之前潮流的財務還有法務已經考察過鋒芒影視,自然知道對方的股東結構已經發生變化,所以兩人勉強能算上異口同聲。
“好吧,兩位老闆還挺默契。”葛霧笑了笑,重新回到沙發上,說道:“天生打工仔的命,都忘了也屬於資本家的一員了。”
接下來也沒啥驚心動魄的唇槍舌戰,整體東西都談的差不多了,李青和常仁豪只是確定簽約的時間,需要邀請哪些人。
不過麼,按李青的說法,潮流傳媒為了平穩股價更希望低調行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畢竟現在已經9月中旬,明年四月份上市公司需要透露年報,到時候年報釋出,順帶說明注資的細則,股價不會有太多起伏。
潮流傳媒市值上千億,花幾十億購買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股份,並且不是全額收購,還只佔20%的股份,一旦被人知道,很可能會導致股價大跌,免不了被媒體和官方一頓詢問。
等到明年四月份時,想來兩部電視劇都拍的差不多了,甚至進度快一點,都已經播完了,一切自然好解釋。
對此,常仁豪自然沒有反對,現在資金有了,資源也有,葛霧紅了,這種抱大腿似的戰略合作曝光不曝光沒啥實際用處,無非就是讓更多的人知道鋒芒罷了。
可現在公司拿的出手的只有幾個藝人,還有幾首歌,一個影視公司最出名的反而是幾首歌,這種關注不要也罷。
最後兩人問了問葛霧還有沒有什麼東西需要補充的,他只是象徵性的想了想,然後搖頭說沒有。
商業方面的東西葛霧本來接觸的就不多,他為數不多能與這方面產生關聯的也就是商演跟買企鵝的股票,其他的藝人炒作、潛規則啊純粹鍵盤選手水平,就不多說了。
就這樣,潮流傳媒和鋒芒影視的戰略合作在一個星期後悄悄完成了。
沒有一家媒體到場,業內也只有這兩家公司的人知道,並且雙方都叮囑各自員工不要聲張,搞得雙方參與的員工以為這次合作有什麼不可見人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