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誰在賣穿山甲!”
突然,人群之外有人大聲呼喊著。
眾人面面相覷
他們都知道有人在賣這東西,可沒有一人選擇報警,而是選擇了在一旁看戲。
大爺大驚失色,知道這是完犢子了,生意做不了不要緊,怕是要被抓起來問話了。
李星紅則是怒視著李秀立,上次李秀立也是說報警,結果不了了之。
這次警察突然出現,且李秀立也在,十之八九就是他的。
人群紛紛後退,主動讓出了一條道路。
李秀立可不管這個李星紅如何說自己,他隨著人群一起避讓,目視著即將進場的三個警察。
李星紅一咬牙,同樣是躲得遠遠的。
這次的黎噶是買不成了,倒賣生意也沒法做了,不然這一單子可以淨賺近一萬塊。
“就是這隻穿山甲吧?”
為首的警察審視著地面坐著的大爺,嚴肅道,“大爺,你就不知道,非法買賣野生動物,可是違法的嗎?”
大爺一臉無辜,很是委屈,若不是李秀立橫叉一腳,他早已經抱著五千五跑了,哪裡還有警察什麼事。
“冤枉啊,這個黎噶,可是我自己在山上時,不小心碰到的。”
“這可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個東西你也敢拿出去賣?”
“帶走!”
他二話不說,直接蹲下,一把提起了籠子。
“你們不能這樣啊!”
大爺急了,都快哭了。
黎噶是死是活他不管,可即將到手的五千五就這麼沒了,他如何甘心?
“不要阻攔,不然你也一起被帶走!”
原本,他們幾個警察過來,就是接到了有人報警。
按照以往的經驗,私自販賣野生動物的,只要不是特別珍惜和瀕危的,將貨物帶走就行了,不用將參與買賣者帶走。
除非買賣者是專門從事這種非法勾當的,他們便會帶走參與者。
可大爺顯然不是這一類人。
這一點,李秀立已經在報警時將情況說了一遍,他們警方也判定不是一群專門從事野生動物交易的組織。
還有一點也很容易判定,哪有賣野味在公然場合,就不怕被抓嗎?
無知者無畏。
最終的結局,三個警察將裝著穿山甲的籠子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