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想要給警方破案增加難度,完全是輕而易舉的事。”
“不過,若我是真兇的話,我一定不會去準備什麼不在場證明。
因為比起偽造不在場證明,這樣多少容易出現紕漏的方法,還不如破罐子破摔。
明明沒有不在場證明,卻讓自己成功洗脫嫌疑的例子,可並不在少數。”
“早在昭和23年(1948年),就有過這樣的例子。
而在近代,平成13年(2001年)3月,一名殺人狂殘忍殺害女大學生,將其拋屍荒野。
對方雖沒有不在場證明,卻因為沒有作案動機的緣故,被洗脫嫌疑。”
“就在大家以為,那個人只是被不幸被警方懷疑成真兇時……也就是同年的5月中旬,那人接連犯下數十起命案,且慘死於他手的,皆為女大學生。
可由於作案地點、作案手法都有所不同,被警方認為是模仿犯犯罪。”
“他再次被警方懷疑。可由於警方認為,一個人無法在短時間內,來往於這麼多地方犯罪,因此又一次的……被無罪釋放。
同年6月,因為辦案陷入僵局的緣故,搜查本部被取消,不再投入警力對案件進行搜查。
在當時,面臨著巨大輿論壓力、以及媒體施壓的日本警方,只好召開了記者釋出會,宣稱真兇已死。
或許是覺得,這麼久了兇手都沒有再犯案,就一定是死了……真是愚蠢的想法。
同年11月,停歇了近五個月之久的真兇,再度犯案。
這次慘死的,是當時備受矚目的,‘吞口重彥’議員的女兒,彼時正在早稻田大學讀書。
命案發生後的第二天,真兇便向帝都新聞社會部,寄出了一封自白信。在信中,將兇手的作案手法等,描述得異常清晰。
期間,還無數次用言語向警方挑釁。
最後,真兇與警方玩起了貓捉老鼠的遊戲,讓他們儘快找到自己,否則自己將再次犯案。
在多方施壓下,搜查一課再次出動,傾盡了三分之二的警力,去找尋真兇。
同年11月中旬,警方在東京都的海岸渡口,打撈上了一名男子的屍體。
經過多方調查確認,最終認定,這名男子便是犯下重重命案的真兇。也就是在那時,被稱作‘平成惡魔手’的人。
被從海水中打撈上來的真兇,身上無任何一處傷痕,且體內沒有任何酒精殘留。
於是被警方認為,是因為夜間走路時,不小心跌入水中,溺水窒息而死。
轟動全國的‘平成惡魔手’案件,最終以真兇死亡被送檢,無法公訴,被檢察官下‘不起訴裁定書’,而落下帷幕。”
對方一一細數著,關於那起轟動全國的,“平成惡魔手”案件的時間表。
若非目暮十三在警察系統中,並未見過這個人,也未從對方身上,覺察到同類的氣息,和發現他有著刑警的目光……一定會認為,對方是自己同行。
不過,這樣驚人的記憶力,著實到了讓人瞠目結舌的地步。
簡直就是上好的警察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