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識大體,不是不會怒。
只是知道這怒發了也沒什麼用,不如藉此落個好名聲。
委屈自己,換取認同。
就是很多人眼裡的識大體了。
寶玉聽聞她說沒事,長舒了口氣。
一面進屋等著她解衣,一面笑道:
“我長了這麼大,頭一遭兒生氣打人,不想偏偏兒就應在你身上了!”
襲人臉色有些發白,卻依舊忍痛幫他換著衣裳。
聞言還勉強笑道:
“我是爺的身邊人,不論事大事小,是好是歹,自然也該從我起。”
寶玉聞言連忙表態:
“正是如此!你同我,與旁人自是不同。”
兩人已然初試雲雨,共赴巫山。
因此一直和別人不同,只是兩人都默契的未曾提過。
寶玉不提,是怕長輩怪罪。
習慣性的選擇逃避。
襲人不提,是在等寶玉再大些。
能主動提出,抬她做姨娘。
可此時寶玉這話一說,幾乎等同承認了兩人的關係。
雖這裡沒有別人,只有他們倆。
卻還是讓識了大體的襲人,心中微微得意。
不過她故作鎮定,並未多說什麼。
等衣裳換好,襲人退後一步,端詳了片刻。
又上前理理寶玉的衣襟。
像是妻子叮囑丈夫一般,繼續道:
“只是別說打了我,明日順了手,只管打起別人來。”
寶玉以為事情已經過去,聽她又提起,連忙解釋道:
“我才也不是安心的,如何會打順手了?”
說完又小聲補充道:
“剛在馮府和林妹妹吵架了。”
他沒敢說被馮一博開了玩笑,只能說和黛玉起了衝突。
倆人平時也是經常吵架拌嘴,襲人自也沒有多想。
只是這時襲人又覺疼痛難耐,但還是勉強一笑,又開解他道:
“誰說是安心呢?都是我不會看眼色,還上去惹你。”
這話說的讓寶玉心中有些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