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看,寫完了才發現這個情節應該寫在傍晚時分,兩人散步在江邊。】
雖然不用再上學,但是陳文遠還是早早的醒了,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時間,還不到七點鐘。
走到窗前拉開窗簾,天空是一眼望不到邊際的藍,勤快的知了也已經開始唱歌。
將窗戶開啟深呼吸幾口晨間新鮮的空氣,他轉身朝著衛生間走去,途中還打了幾個長哈欠。
父母房間門是敞開著的,客廳也不見人影,想來是去門市了。
刷牙漱口,又洗了一個頭,陳文遠回到房間開啟衣櫃,在一眾殺馬特風格的衣物中,左挑挑右選選才勉強找到一套不那麼騷氣的。
“看來今天還要去買衣服。”
換好衣服,他拿出手機給姜月瑤發去一句“我出發了”,便出門了。
沒過到半分鐘,便收到對方的回信。
[我也出發了。]
十五分鐘後,兩人在人民廣場公交站見到了面,姜月瑤今天還是穿著白色的裙子。
和上次不同的是,手裡拿著一個白色帆布包,上面掛著一個淺藍色的小鯊魚布偶。
雖然有著血盆大口和兇狠惡煞的眼神,但是看上去卻十分可愛。
由於被男朋友一直盯著看,少女內心不由得感到羞澀,雙手手指輕輕捏了捏包包,用盡可能自然的語氣說道:“來得這麼快啊?”
不等對方接話,又微微笑著稱讚道:“今天這身打扮不錯啊!看起來很帥。”
“難道我平常就不帥嗎?”陳文遠臉上露出促狹,很想逗一逗自己這個可愛的女朋友。
“平常也很帥。”姜月瑤又笑了起來,主動拉起男朋友的手,邊走邊說,“我們先去吃麵,然後就去電腦城。”
透過昨天晚上的聊天,她已經知道男朋友今天要去買電腦。
兩人來到一家麵館,和上次一樣,姜月瑤搶先開口對老闆說道:“老闆,來兩碗酸辣粉。”
然後又對著陳文遠說道:“這家店的酸辣粉很好吃,我經常來吃。”
“哦。”陳文遠應了一聲,坐下後出聲問道,“你準備買什麼牌子的手機。”
“步步高的青花瓷,就是宋喬慧打廣告的那款。”姜月瑤回答道,說著就情不自禁地輕輕哼唱起來,“嗒嗒嗒......”
看到男朋友以一種莫名的眼神看向自己,立馬閉上了嘴巴,同時臉頰浮出一抹緋紅。
“怎麼不唱了?”陳文遠疑惑地問道,他還是第一次知道自己這個女朋友嗓子這麼好。
聲音清脆甜美,像海豚音。
“唱得不怎麼好。”姜月瑤小聲說道,神情間十分羞澀。
“我覺得挺好聽的,比廣告裡唱的更好。”陳文遠說道,得益於母親喜歡看湘南衛視,他對這個廣告也很是熟悉,因此倒不是空口說白話。
盯著男朋友眼睛看了兩秒,發現他是真的這麼認為,便再次哼唱起來。
等把這一段輕快的旋律哼唱完,又有些得意地說道:“其實我唱得最好的是《青花瓷》。”
“是嗎?”陳文遠假裝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