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她又點開穆瀾的朋友圈。
依然是一條橫線。
確定對方還沒把她從黑名單里拉出來,姜時初改發簡訊——【我要接戲。】
穆瀾回得很快——
【想拍戲就拍戲,不想拍就退圈,姜時初,公司不是你家開的!】
公司確實不是她開的。
這一點,姜時初沒法反駁。
不過——
她敲字回過去——【是你開的,不是嗎?】
所以,她能不能接到戲,穆瀾一個人說了算。
不等穆瀾反駁,姜時初又發簡訊——
【明天我去公司看你。(◠‿◠✿】
那邊回了三個字——
【不用來!】
為了強調自己的不歡迎,結尾處加上了歎號。
饒是如此,翌日下午,姜時初仍舊出現在木蘭傳媒的樓下。
然而,大廈前臺打過電話,為難地看向她:“抱歉,木蘭傳媒說,姜某人和狗不得入內。”
“我不信!”自己好歹幫穆瀾淨賺了兩個億,她不信穆瀾會這麼冷酷無情!
前臺小姐建議:“要不,您先跟她們溝通好再過來?”
溝通,是不可能溝通的。
姜時初發現,穆瀾把她的號碼也拉黑了。
不經意地側眸,然後,視線被大廳牆上的指示牌吸引。
環宇世紀城A區。
木蘭傳媒,十九樓。
這是姜時初第一次清楚知道經紀公司的地址。
她籤給穆瀾後,為了賺錢,幾乎常年跟著劇組跑,只來過公司兩三回。
每次來,都是在保姆車上睡覺。
等她被穆瀾喚醒,已經在地下停車場。
姜時初看了眼自己拎著的裝鞋袋,抬頭與前臺四目相對,她露出了一個甜美的微笑。
十分鐘後。
穆瀾盯著茶几上的拖鞋許久,實在盯不出一個洞來,這才看向沙發上的姜某人,還有她手裡的第五杯橙汁,抽了下嘴角,也下達逐客令:“我手裡今年的影視專案資源,已經全分配給公司藝人,你想拍戲,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