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區,治安署,審訊室。
“姓名?”
“林毅。”
“年齡?”
“我今年二十三歲,某點撲街網路作家,標準的宅男,十足的良善。”
林毅看著負責審訊的探員,一臉真誠的說道。
“你?良善?”
一連兩個問號,探員郭明嘴角微微一翹,眼裡的笑意,那是半點不信。
“你手持兇器一挑三,三個人全部身重數刀,血都流了一地,你管這叫良善?”
“準確的說,不是數刀,是七刀。”
林毅看著面色瞬間嚴肅起來的青年探員,在心中默默的補充道。
“知道你犯的是什麼事嗎,要是死人了,你就是死罪。”
看著林毅一臉淡然的樣子,郭明喝斥道。
他就沒有見過這麼兇殘的人,把人都砍的送到急症室了,還能這麼平靜。
要不是現在還在調查階段,得保持嚴謹的態度,他發誓自己絕對不會對這小子冷靜。
“長官,有沒有一種可能,我是無辜的,畢竟我也負傷了。”
林毅指了指自己手臂上的白布,一臉真誠的說道。
“那你說說,你怎麼無辜了?”
聽到這話,郭明氣笑了。
“這事說來話長,所以我就長話短說了。
當時我在等我的一位粉絲回信,結果一抬頭就看見一個扒手偷一名女乘客的錢包。
從小老師就教我做人要見義勇為,我也一直深以為然。
眼看著那名女乘客發出求救,而扒手的二個同夥也圍了上來,我不能坐視不理吧。”
說到這裡,林毅嘆了口氣。
“結果那三個扒手估計是看見我好欺負,就手持匕首捅了過來,老實說,當時我害怕極了。
結果,就成了那樣了,全車的人可以為我作證的,長官。”
“就沒想著要反殺?”
郭明突然來了一句。
“長官,我只是害怕而已。”
林毅一臉委屈的道。
自衛傷人,尤其是致人死亡,這其中不是一句我是自衛,就能夠說的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