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躺在床上,整個人都鬆了一口氣。
終於從山脈荒野出來,可以躺在床上好好歇一口氣。
沈見山並不在,他得先去那頭老虎屍體賣掉,這可得抓緊。
此刻雖然是深秋,可要不了幾天屍體還是會發臭。
到時候皮毛能賣錢,骨頭和肉未必能賣多少。
老虎渾身都是寶,虎心可以泡酒,虎骨可以入藥。
他殺的這頭還是公虎,割下虎鞭虎寶,有的是大戶願意斥重金買下。
傍晚日落時,李易樂呵呵的回來,在他身後兩個夥計還抱著幾個大酒罈。
其中兩壇,一罈泡著許多虎骨,還有一罈則是虎心。
“給你,一共賣了八十兩,這五十兩是銀票,在我們商行就能直接兌。”
他丟過來一包銀子和一張摸上去類似於絲綢般光滑,卻又非常堅韌的銀票。
“虎心虎骨我留下泡酒了,這虎鞭虎寶我以商行的名義收下,給你算三十兩銀子。”
沈見山指了指其中一罈酒。
這可是好東西,若是在這裡賣未必能賣多高的價格,運到城裡去,價格會更高。
不過最多也只是三十兩左右,他用這麼高的價格收購,就沒指著能賺。
李易既然肯把虎骨虎心送給自己,自己也絕不能讓他吃虧。
李易微微點頭,這些事情不在意,既然讓沈師兄幫忙賣,他只管收錢就好,別的方面不會過問。
“還有不少老虎肉沒賣掉,我直接讓伙房燉了。給大夥都開開葷。”
“行。”李易自然沒有什麼意見。
這個時代又沒有冰箱,這些肉放兩天就會壞,不如趁新鮮抓緊吃掉。
而且把這頭老虎運回來的路上,這些護衛夥計也沒少幫忙。
伙房架起大鍋,每人都分到一大盆肉。
這得抓緊吃完,省得浪費。
在城鎮中休息一夜,他們繼續上路。
接下來兩日路途都安穩無比,只是所走過的大多都是村鎮,並沒有像四方城一樣的大城池。
按沈見山的說法,距離四方城最近的城池是江城。
可一來一回,少說也得一個月工夫。
這樣的商路,在沈氏商行都由專人負責。
畢竟這樣一條商路,一次利潤幾乎要有上千兩。
肯定要掌握在自己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