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人露出嚮往和垂涎的神色後,行伍咳嗽兩聲把搭在自己肩頭的手給輕輕拿開,問著半薰的奴隸們:
“……我看你們每次都對三爺的轎子津津樂道,怎麼從來不提後面那個?三爺讓我也去送食水,卻從來只見過他一條帶了鏈子的臂膀……這人是誰?”
提起這個,奴隸們的興致顯然淡了不少。
“也是個奴隸。”有人回答“不說他是沒意思,就一個大當家撿回來的瘋子,看在有野性的份上才收留的他。”
行伍問:“那怎麼還要帶著他?”
“爺覺得他厲害吧!但是瘋性太大平常也不敢怎麼用,怕沒討到貴族的歡心反而惹禍。
這次把他帶出來,應該是打算拼一把。”
另一個人搖頭:“大當家帶他回來的時候我見過他一次,長得很不錯,當時三爺是打算把他賣了的做清歡的,但他突然發狂打死了好幾個人,要不是當時有人護著,三爺恐怕也要死在他手裡。”
話一說到這兒,眾奴隸開始交頭接耳低聲議論起當年事來。
行伍吃一驚:“這麼厲害?”不過卻未對這瘋子突然出手打人有所質疑。
所謂“清歡”相當於是放在樓子裡招客做皮肉.生意的男子,同“紅妝”的女子一個類別;也就相當於可以被人人踐踏的貨色,公用的玩寵。
只是他領教過這阿斯的厲害,本身的“訓狗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身邊眾多擁護他的奴隸。
貴族喜見血,這些奴隸學的是真正的格鬥術,一個個拉上戰場就能用。卻不料一群人一起上,還被那瘋子殺了幾個。
行伍笑了笑:“你們這架勢他只怕也討不到好吧!”
不料有人回答:“我都不信,跟他對上傷的傷死的死,但他沒什麼事,一群人上去只把他打了個輕傷。”
另一個接話:“你們說的那一次我也在,一拳打上去跟打在石頭上沒差。你沒看我這手上還有條痕跡,就是當時我這骨頭被振裂了。”
說著,他舉手握拳,把那條痕跡展示給眾人看,果不其然,這人無名指和中指相連的關節處,有一處骨頭異位了。
“那這麼厲害,你們是怎麼抓住他的?”行伍越發奇怪了。
“當時鬧得不可開交,他本來要逃,但是後來大當家的來了,他就沒有再跑了。”
“啊?就這樣?”行伍覺得不可置信。
“大當家訓斥了三爺,跟他說不會讓他去做清歡,就讓他安心待著,有用得著的地方給出點力就成。
我估計他還是念大當家的救命之恩的。大當家確實也對他很好。”
“那還鎖著他?”
“除了大當家外其他人都覺得他危險,所以就鎖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