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一下 (第3/3頁)

所以沈明說他要錄製七支MV,這絕對是離譜到天際的表現!

你這專輯得賣出去多少錢才能回本啊?

李總毫不猶豫的就拒絕了!

李總給沈明的答覆,最多就三支!

別看三支的預算聽起來很少,這都已經是成名多時的大牌歌手待遇了。

像是沈明這剛出道沒到兩月的新人,能有這待遇,那是根本就是不敢想的!

更何況,他壓根都不是寶麗金的簽約歌手!

這說出去絕對會讓香江樂壇震驚一片!

但沈明根本不管那些,三支怎麼可能夠用?

他和彤姐、周惠敏一人一支?

那不扯淡呢麼!

不行!

沈明這牛脾氣,李總也是頭疼的很。

最終雙方商議了好幾次,研究出來一套辦法。

宣發的事沈明不用管,但拍攝MV的費用,雙方必須分攤。

因為之前沈明那四首歌的爆火,讓寶麗金賺的盆滿缽滿。所以在這張專輯上,雙方的分成也做了許多改動。

沈明的分成利潤被提高了許多,在加上拍攝MV的投資,沈明的分成利潤基本已經達到了這種合作模式的最高點。

當然,這也就是沈明,要是別人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待遇。

因為沈明實在是太過全能了,他製作歌曲,根本就不需要寶麗金的幫助。

從作詞作曲,到編曲混音,甚至是伴奏的錄製都是他親自指揮。

很多時候,大家都會下意識的忘記他是個歌手。因為他的表現,更像是個音樂總監。

或者換句話說,沈明表現出來的音樂才華,已經足以蓋住了資本!

他隨便選擇哪個唱片公司都可以。

不是你寶麗金帶人家沈明飛,而是人家沈明拉著你寶麗金撿錢呢!

李總也明白這個道理,自然不敢和之前那樣壓榨沈明。

萬一沈明惱了,人家直接就去找滾石,到時候寶麗金哭都沒地方哭去。

更何況還有李天勝這個關係在,有些事就顯得更加好辦。

雙方談妥之後,MV就開始錄製。

……

1996年,12月,31號。

九六年的最後一天,在寶麗金鋪天蓋地的宣傳下,一張名為《日月凌空》的國語專輯,在香江樂壇,橫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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