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附近,一家快餐店內。
姜白一邊扒拉飯,一邊給羅飛打去電話,“羅律師,你沒來旁聽真是可惜了,今天上午這場官司,那叫一精彩,你絕對猜不到對方律師用了什麼招。”
“不就是在主犯從犯上著手麼。”羅飛淡然道。
“羅律師你都知道了啊?”姜白詫異。
今天羅飛根本沒來旁聽。
就好像今天這場官司,跟明天他要打的官司完全沒有關係一樣。
或許這就是行業大牛的自信吧。
知己知彼什麼的,根本不存在的好吧。
不管對面是誰,在羅飛眼中都是一樣的。
“不過是我二十年前玩兒膩了的招數罷了。”
聽到羅飛這輕描淡寫的話,姜白頓時肅然起敬,問道:“羅律師,你說最後誰會贏?”
“大機率平手。”
羅飛說道。
“平手?”
姜白愣了一下。
打官司還有平手一說?
不過羅飛也沒有過多解釋。
很快,姜白便明白過來,羅飛所說的平手是什麼意思。
……
重新開庭後,張偉率先出招: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的當事人確實觸犯了法律,但她本來並無犯罪意圖,完全是因為受到2號被告的誘導,以及3號被告的挑唆才發生了犯罪行為。”
“……”
“因此,我懇求法官和陪審員,判定我的當事人為從犯。”
陳夢喆主要還是從魏冬花扭曲事實,隱瞞真相,誤導他人方面著手反擊。
兩人的發揮,都非常出色。
又辯論了大半小時之後,法官敲響法槌,終止了辯論。
其實到了這個階段,張偉和陳夢喆該說的也差不多都說完了。
再辯論下去,也無非是車軲轆話來回說,沒意義。
三項罪名。
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都成立!
這一點毋庸置疑,兩位辯方律師也從來沒想著做無罪辯論。
而且姜白態度堅決,不肯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