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一般屬於民事糾紛,即便是報了警,也主要以調解為主,也就是賠錢,道歉,不會上升到刑事層面。”
“但是你老婆這個事情,恕我直言,性質有點嚴重。”
“按照你所說,你老婆曾給狗下達了明確的指令,命令其攻擊受害人。”
“飼養的動物依據飼養人的指令或暗示攻擊他人,導致他人受傷,飼養人涉嫌故意傷害罪;致使他人財產遭受損失,飼養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這次的事件中,被害人沒有受到人身傷害,這是萬幸的,但故意毀壞財物罪同樣非常嚴重,這已經是刑事犯罪。”
張偉喝了口咖啡,繼續道: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老婆的行為,導致受害人經濟損失達到兩百萬,這已經滿足‘數額巨大’的標準,而且她還存在主觀故意的嫌疑,一旦上了法庭,情況不容樂觀。”
聽著張偉這一席話,鄭軍的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了。
“張律師,真有這麼嚴重嗎?畢竟再怎麼說,狗都只是動物,它不是人,很多時候即便我們作為它的主人,也無法完全控制它的行為啊。”
鄭軍皺眉道。
張偉嘴角笑容不變,說道:“鄭先生,這件事情,不是簡單的一句‘狗不是人’就能推脫的。”
“你剛才也說了,是你老婆給狗下達了清晰明確的指令,它才會攻擊受害人,這就表明了你老婆存在主觀意願上的傷害意圖。”
“她是個成年人,她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卻依舊這麼做了,這性質是很惡劣的。”
“退一萬步講,哪怕不是你老婆下命令,而是狗自己行動,她都會涉嫌過失犯罪,更何況她是故意的。”
“去年在山城便發生過一場寵物狗傷人事件,一個小學生被農戶餵養的狗咬傷頸部,最終搶救無效死亡,農戶被起訴,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嘶!”
鄭軍倒吸一口涼氣,終於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了。
連忙問道:“那……難道真的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張偉道:“有且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庭外和解。只要受害人諒解你們,那就沒事了。”
鄭軍無奈的說道:“昨天我跟受害人見了面,但對方態度堅決,一定要我賠償兩百萬,一分都不能少。他太貪了,做人不應該是這樣的。張律師,我想請你幫忙跟對方協商,儘量把這個賠償價格往下壓一壓。”
張偉內心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你們把別人兩百萬的青花瓷打碎了,照價賠償不是應該的嗎?
怎麼反倒變成對方貪得無厭了?
張偉內心悱惻,臉上卻依舊掛著笑容:“沒問題,我會盡我所能跟對方去溝通協商。鄭先生,你確定要委託我作為你老婆的代理律師嗎?”
“確定。”
鄭軍點頭。
“好,那我們簽署委託合同,剩下的事情,交給我來處理。”
張偉取出準備好的制式合同。
鄭軍看都沒看,拿起筆“唰唰唰”便籤下了自己的名字,將合同遞迴給張偉,“張律師,那就拜託您了。”
“請放心。”張偉跟鄭軍握了下手,微微一笑:“這件事情說難也難,說簡單其實也簡單,我已經有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