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著自己的完美髮揮,馮淑柔成功喜提頂格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判決出爐的當天下午,蓉城宣傳部門就發表了一篇名為《重拳整治自媒體亂象,維護良好的網路生態》的文章。
文章以“知心柔姐姐”事件作為引子,言辭犀利的批判了當今網路中存在的各種亂象:
有的製造謠言,傳播虛假資訊,充當“標題黨”,以謠獲利、以假吸睛,擾亂正常社會秩序;
有的利用手中掌握大量自媒體賬號惡意營銷,大搞“黑公關”,敲詐勒索,侵害正常企業或個人合法權益,挑戰法律底線;
有的肆意抄襲侵權,大肆洗稿圈粉,構建虛假流量,破壞正常的傳播秩序。
並且在文章最後,要求自媒體從業者守住“紅線”,保住“底線”,莫要“越線”,同時也提倡各平臺加大監管力度,鼓勵健康、可持續的正向行為,為群眾和社會輸出更多優質資訊內容,維護良好的網路生態。
這篇文章,是對當今網路亂象的抨擊,更是對網路自媒體從業者敲響警鐘,同時也提醒平臺方要承擔責任。
單靠有關部門的力量,是很難真正去改善網路環境的。
這時候就需要平臺參與進來。
如果平臺能加大監管力度,對違規影片該限流的限流,該下架的下架,對違規賬號該處罰的處罰,該封禁的封禁,那局面必然會大不一樣。
平臺啊,是該敲打敲打了,總不能讓他們光賺錢不承擔責任吧?
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這還不算完,次日一大早,有關部門居然出臺了《網際網路使用者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這個規定著重強調:公眾賬號不得“編造虛假資訊,偽造原創屬性,標註不實資訊來源,歪曲事實真相,誤導社會公眾”。
兩柄重錘砸下,有些嗅覺敏感的人,已經覺察到了一絲不尋常的氣息,連忙刪除一些危險影片和文章。
而有些自媒體從業者,咱也不知道他們是神經大條意識不到事態的嚴重性,還是有恃無恐覺得自己粉絲基數大不會挨刀子,或者是抱有一絲僥倖心理,居然依舊是我行我素。
這樣的人,自然是很快便受到處罰了。
畢竟在這種敏感時期,平臺可不敢大意,他們要是不作為,那挨刀子的就是自己了。
而作為一切的“始作俑者”,姜白和羅大狀一起,十分低調的來到了雙流區中級人民法院。
今天是周美文誹謗案公開審理的日子。
“誣告陷害案排期定了吧?”羅大狀隨口問道。
“嗯,定了。”姜白點頭,“明天上午,還是熟悉的時間,熟悉的地點,打完這個官司,我們就可以回去了。”
這次出來的時間已經夠長的了,先是太安,然後海楠島,現在又來了蓉城,兜兜轉轉繞了一大圈,案子那是一個接一個,不過現在終於到了收尾的時候。
本來姜白準備今天這個案子結束就回去的,反正後面的誣告陷害案又不是自訴案,有公訴人起訴就夠了。
但羅大狀卻讓他留下參加這次庭審。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同時又具有“輔助控訴人”和“證人”的屬性。
作為輔助控訴人,不出庭便是放棄權利。
作為證人,不出庭則是妨礙公正審判,同時也可能讓辯護人鑽了法律空子,幫助被告人脫罪或者減罪。
因此,羅大狀才會建議姜白留下出庭。
待這個案子塵埃落定再回去不遲。
兩人說著話,走進了法院大門。
恰好此時,一個頭發花白的大媽突然從旁邊快步衝過來,攔在了姜白和羅大狀面前。
“你是不是叫姜白?”大媽雙眼直勾勾盯著姜白。
姜白愣了一下問道:“您是?”
就在這時,一個西裝革履,戴著黑框眼鏡,律師模樣的中年走過來,面帶微笑的說道:“姜先生,羅律師你們好,我是周美文小姐的代理人陳燁,這位是她的母親,王芝王女士。”
“我們之前一直嘗試聯絡您,希望當面道歉,但您都拒絕了。”
“這次呢,王女士沒別的意思,只是希望能夠代她女兒,向姜先生表示誠摯的歉意。”
話音剛落,王芝便向著姜白深鞠一躬:“對不起,我替我閨女給你道歉了,請你放過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