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後想想,這事兒不正常啊。
格雲旅行社主推的就是低價團、黑團,怎麼可能服務好,體驗好?
怎麼可能有這麼高的好評率?
而且為數不多的差評,似乎也是精心安排的,在差評理由裡面,並沒有真的指出旅行社存在的問題,反而將自己旅行體驗不好的原因,歸結於天氣或者別的什麼外界因素。
這些差評的存在,不但沒有讓人對旅行社產生不好的印象,反而會更加覺得這個旅行社不錯。
畢竟有些人故意打底分都找不到正當理由,還不能說明什麼?
當時姜白沒多想,但是在知道了格雲旅行社的真面目之後,他產生了一個猜測。
那就是……格雲旅行社找水軍在網上進行了刪評控評操作!
前面曾提到過,根據業務型別,網路水軍可能涉嫌的罪名有三個,分別是: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
網路水軍觸犯什麼罪名,僱傭他們的人,就會觸犯什麼罪名,這個有點類似教唆犯。
在這個事情裡,網路水軍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刷好評,刪差評的服務,這就涉嫌了非法經營罪。
作為僱傭網路水軍的人,劉安明自然也涉嫌這個罪名。
有了這個猜測後,姜白就運用駭客技能小小的查了一下。
果然有所收穫。
原來,劉安明長期跟某水軍團夥有合作,請他們幫忙對自己的旅行社進行控評操作,刪除差評,批次刷好評。
除此之外,還曾僱傭水軍惡意抹黑同城的競爭對手。
商業競爭就是這麼樸實無華。
如果說光是控評還不一定能成立非法經營罪的話,那麼加上惡意抹黑競爭對手,那就妥妥的沒跑了。
姜白稍微整理了一下證據,便給雙流區公安局寄了一個匿名包裹。
深藏功與名。
……
當天晚上。
“劉安明,你老婆剛給你辦了取保候審,你可以先回去了。”
“但是你要記住,未經我局批准,你不得離開蓉城,在傳訊的時候要及時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去幹擾被害人,也不得毀滅、偽造證據,知道嗎?”
曹猛向劉安明叮囑著一些注意事項。
刑事訴訟法對取保候審人員有著明確而嚴格的要求。
並不是說你離開了公安局,就可以放飛自我了。
劉安明小雞啄米般連連點頭:“是,我知道曹警官,我一定遵守紀律,不敢亂來。”
“嗯,我送你出去吧,你老婆在外面等你呢。”
曹猛拍了拍劉安明的肩膀,便要將其送出去。
但就在此時,一個警員卻小跑著過來,手裡拿著一份材料,“曹隊,有新情況……”
警員附耳向曹猛彙報起來。
一邊說,還一邊給他展示著手裡的材料。
不知道為什麼,劉安明突然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總覺得曹猛看自己的眼神有點怪怪的。
很快。
警員彙報完畢,曹猛從他手中接過材料翻看了兩眼。
咧嘴一笑,抬眼看向劉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