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律師,沒想到有朝一日,咱們會在這種場景下見面。”
訊問室內,曹猛看著對面的龐大海,目光冰冷。
作為一線辦案人員,曹猛對龐大海這種所謂的訟棍,簡直是厭惡到了極致。
他負責的好幾起案件,都是證據確鑿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不出意外的話,犯罪嫌疑人最終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卻因為龐大海的存在,讓犯罪嫌疑人的刑罰大大降低,甚至是……逍遙法外。
其中曹猛印象最深刻的,是三年前的一起強殲案。
一個富商的兒子,強殲了在他父親公司裡實習的一個大四女學生。
這個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按照刑法中對強殲罪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應當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富商之子的辯護人就是龐大海,他透過各種盤外招,讓這個性質惡劣的強殲案變成了情侶之間的小打小鬧,後來更是企圖證明,是那個大四女學生傍大款失敗,惱羞成怒惡意抹黑。
最終,富商之子被宣佈無罪當庭釋放,而那個被害人女學生,卻被學校勸退,據說後來精神也不太正常了。
類似的案子,龐大海辦過不止一個兩個。
蓉城司法系統內看不慣他的,大有人在。
曹猛亦是如此。
但有一說一,龐大海確實有點本事,辦事也是滴水不漏,很多人都知道他有問題,但充其量也就只能是罵兩句人渣,卻沒辦法從法律層面制裁他。
除非極限一換一……
實際上,那個大四女學生的父親就是這麼幹的,只可惜失敗了,反而還因危險駕駛罪而獲刑。
曹猛是一線辦案人員,眼睜睜看著他好不容易抓捕、訊問、補全證據的犯罪嫌疑人,被那個訟棍鑽了法律的空子,逃脫了法律制裁,他內心的憤懣可想而知。
沒想到這次,這可惡的訟棍終於坐在了訊問室的後悔椅上,簡直大快人心!
“曹警官,我想這裡面應該是有些誤會。”
“你也知道,我是律師,我係統的學習過法律,對法律始終滿懷敬畏之心,是絕對不可能犯法的。”
龐大海咧嘴笑了笑,往椅子後面一靠,神情淡定。
“是嗎?”
曹猛冷笑,說道:“那我倒想請教一下龐律師,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是什麼內容?”
龐大海心裡咯噔一下,頓時湧上一股不祥的預感。
難道……
不應該吧?
這事兒就算不是天衣無縫,也絕對沒有明顯的漏洞啊。
即便沒辦法給姜白定罪,至少,對方也肯定找不出陷害他的證據。
估計是警察在使詐,常見的訊問套路了。
如此想著,龐大海心頭稍安,懶洋洋的開口道:“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罪名,叫做誣告陷害罪。”
“曹警官怎麼突然問起這個?”
見龐大海還在裝傻,曹猛冷哼一聲:“龐大海,還在我面前裝傻是吧,刑,我提醒你一下。”
“姜白這個名字,你應該不陌生。”
“伱是學過法律的,有些事情,不需要我過多強調,就一句話,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龐大海也算是老江湖了,見識多,經驗豐富,心理素質也很好。
面對曹猛的訊問,始終不慌不忙,語氣也極為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