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就鐵了心要豁出去?”
“鐵了。”
“到時候,你別後悔!”
“呵呵……”
見姜白這副態度,周美文也沒什麼好辦法,只能氣呼呼的回到劉安明身旁,把情況告訴了他。
“這傻嗶!腦子被驢踢了還是被門夾了?大家相安無事不好嗎,非要魚死網破才開心?”
劉安明都快氣瘋了,咬牙切齒的狠狠瞪了眼姜白。
“老闆,就算魚死網破,那也是他損失大,我們失去的只是兩萬多,而他失去的可是自由啊。”周美文小心翼翼的說道。
“你懂個屁!”
劉安明呵斥道:“他損失多大那是他的事,我只知道我要賠錢,而且很可能因為這個官司引來更大的麻煩。”
“哪怕那混蛋死了,也沒辦法改變我蒙受損失的事實。”
“他媽的……這王八蛋!”
“你,提前醞釀一下情緒,官司結束了之後,我們可能需要去趟警局,到時候你得表現得好一點,知道嗎?”
“知道老闆。”周美文連忙點頭。
在她收錢的時候就做好這個心理準備了。
非但沒有抗拒和害怕,反而還充滿了期待。
因為仙人跳是一個價,報警是一個價,到了出庭階段,那又是另一個價。
反正有錢拿就是好事。
就在此時,審判庭前面的門被人推開。
三個人走了進來。
走在最前面的是穿著法袍的審判員,另外兩人是書記員和助理審判員。
這個案子是比較簡單的民事訴訟,適用獨任審判制,由一個審判員來進行審理。
經過固有流程之後,審判員掃了眼原被告雙方,詢問是否願意調解。
這民事案件,如果能調解,最好還是調解,既能節省司法資源,也可以讓雙方更好的達到自己的訴求,不至於劍拔弩張。
所以一般情況下,在開庭之後,審判員或者審判長,都會詢問下雙方的調解意願。
“同意!我們同意調解。”
審判員話音剛落,劉安明便立刻開口:“對於原告方的賠償要求,我願意全額支付,絕無二話。至於這個公開道歉……就沒必要了吧,我已經知道錯了,今後一定會杜絕此類現象出現。”
起訴狀副本里,寫明瞭訴訟請求,除了賠錢之外,還要求被告方,也就是格雲旅行有限公司,針對這件事情公開道歉,而且道歉資訊需要至少保留三天。
對於劉安明來說,賠錢事小,道歉事大。
一旦道歉,這個事情必然會被擺到明面上,到時候更多的遊客會來索賠不說,格雲的名聲也就徹底爛了,以後還有誰敢來這裡報團?
這些事情,劉安明自然是知道的,可打官司的話,贏面又太小。
因為他這邊連個律師都沒有!
龐大海被取消了律協會員資格,半年內都不能代理案子,而劉安明呢,見仙人跳計劃奏效,壓根兒沒想到姜白會這麼剛,也沒有請新的律師。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他只能自行辯護。
但劉安明完全沒學過法律,怎麼跟專業的律師交手?
別人隨便擺兩個法律條文出來,你連聽都沒聽過,更別提反駁了。
打官司輸的可能性太大了。
所以劉安明這個時候只能及時止損,退而求其次,同意賠錢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