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姜白驅車來到了精英律師事務所。
“羅大狀,是這樣的,前段時間我用綠異準備看個老電影來著,結果……”
姜白把大概情況講述了一遍,接著說道:“我不太懂這裡面的法律規定或者侵權責任什麼的,但我作為消費者,從我的感覺來看的話,綠異這麼做肯定是不對的,應該侵犯了我的某些權益,羅大狀你說呢?”
羅大狀沉吟片刻開口道:“你的感覺是對的,綠異確實侵犯了你的權益。”
“先說這個黃金會員投屏清晰度的問題,這又有兩種可能。”
“如果這種情況是在你開通會員之後才存在的,也就是說在你開通會員的時候,黃金會員投屏可以選擇更高畫質晰度,但之後的某一天開始,綠異對這個做出了修改,變成現在這樣只能投屏標清,那麼綠異就相當於沒有履行合同規定!”
“如果這種情況在你開通會員的時候就已經存在,但綠異並沒有將其明確的寫進會員權益當中,這就是侵犯了你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
接著,羅大狀又把兩種情況對應的法律法規跟姜白大概介紹了一下。
第一種情況,可以適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此之外,《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也有相關規定,和民法典的規定幾乎是一字不差。
第二種情況,則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簡稱為知情權。
“你能確定這種情況發生在你開通會員之前還是之後嗎?”羅大狀問道。
姜白想了想,眼睛一亮說道:“之後!”
“你確定?”
“確定!”
姜白重重點頭道:“我記得大概兩三個月前的樣子吧,曾經用綠異APP投屏看過電影,具體時間記不清了,但肯定是我開庭會員之後的事情,因為那個電影需要會員才能看。當時是可以選擇超清、高畫質和藍光的。”
“很好。”
羅大狀點點頭說道:
“現在看來,綠異在這件事情上,涉嫌違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屬於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我們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其履行責任或者賠償損失。”
“不過前提是,我們得證明在你開通綠異APP會員之前,綠異黃金會員投屏清晰度不受限制。”
“這個估計會有點麻煩。”
聽了羅大狀這番話,姜白眉頭皺起,齜了齜牙。
確實。
過去的事情很難拿到證據。
畢竟姜白所說的兩三個月前投屏可自由選擇清晰度這件事,只是他一面之詞,又沒有真憑實據,而且他自己都記不清楚具體的時間,法官怎麼可能會採信?
“這個我來想辦法。”姜白沉聲道。
“嗯,這個你來解決,除了這個之外,你還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把會員權益介紹的相關內容去做下公證。”羅大狀吩咐道。
“我懂,那HDMI連線那事兒怎麼說“?”姜白問道。
羅大狀說道:“這個行為,對方涉嫌侵犯了你的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簡稱為自主選擇權。
具體來說呢,這個自主選擇權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消費需求,自主選擇自己滿意的商品或服務,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
此外,《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現在的情況是,姜白透過HDMI把電視和平板連線,想在平板APP播放影片,並透過電視播放出來,結果失敗了。
綠異禁止HDMI連線播放。
對此做出的解釋也只是簡簡單單的“版許可權制”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