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大喊一聲“站住”,同時一個箭步衝出去,向著馬三兒就追了上去。
他逃,他追。
他插翅難飛。
一個是百米短跑的速度和爆發力,另一個則是連二百米跑後半程的速度都不如。
差距懸殊。
很快小陳就追上了馬三兒。
小陳心想,我學了幾年的擒拿,練了幾年的五公里,渾身肌肉疙瘩,無處釋放的旺盛精力,能慣著你這毛病?
“啪!”
就給馬三兒按地上了。
這個事情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千萬別用你的愛好去挑戰別人的專業。
別看小陳穿著警服身材平平甚至還略顯消瘦,但要是脫了衣服,那可是有八塊腹肌的好嗎。
讓你先跑二十米都能追上。
“放開我!放開我!jc打人啦,救命啊!”
馬三兒臉貼著地,瘋狂掙扎著,發出殺豬般的叫聲。
“卡!”
銀手鐲安排上了。
這冰涼的觸感傳來,馬三兒頓時感覺好像有一桶冰水當頭澆下,瞬間就冷靜下來了。
“不是,警察同志,都是誤會,我那個,我就是過來幫忙的,沒幹壞事,真沒幹壞事。”馬三兒連忙扭著腦袋解釋道。
“乾沒幹壞事,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就知道了,起來。”
小陳呵呵一笑,和趕來幫忙的同事一左一右,抓著馬三兒的胳膊就給他拽起來了。
這邊馬三兒逃跑失敗被抓,那邊周洪濤等人也是一個沒跑,全都乖乖就範了。
姜白報警的時候就說了,十幾個人尋釁滋事呢,這可不是兩三個人街頭鬥毆,所裡沒任務的民警都來了。
兩輛車,八個人。
收拾這十二個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穩穩拿下。
而且這兩輛車裡有一輛還是囚車,有不鏽鋼隔離欄,有可摺疊條椅,塞十幾個人進去那是一點問題沒有。
接下來的事兒就順理成章了。
十二個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挨個抱頭鑽進囚車,人擠人的乖乖坐好,被拉回了長河派出所。
老林吩咐小陳和另外一個民警留在現場,繼續走訪目擊者,同時關注車禍情況,如果有需要的話,兩個駕駛員和無辜受傷的乘客可能也需要去趟所裡錄個口供啥的。
姜白則是自己開著車,載著孟波和另一個保安跟在後面也去了派出所,作為被害人和證人去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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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所裡,老林把監控影片看了一遍,又跟姜白幾人具體瞭解了一下細節。
心裡有底了。
得,周洪濤這幾個人是真的攤上事兒了。
尋釁滋事罪在法律層面難以界定,在普通人的觀念裡同樣不被重視,很多人有意無意的一些行為就會涉嫌尋釁滋事。
比如因為買早餐插隊跟人發生爭執,演變為口角甚至是上升到肢體衝突,這就不單純是雙方當事人的事兒,你們在這兒乾柴烈火的,影響早餐店生意不?影響別的客人不?影響交通不?那你說這算不算尋釁滋事?
又比如在店裡買到假貨,店主呢又不認,不退錢不換貨,顧客也是不吃虧的主,大喊大叫,驅趕進店的客人,還吆喝著今天這事兒解決不了你這生意別想做了。說起來他是受害者,買到假貨吃了虧了,但這種妨礙別人正常營業的行為,不是尋釁滋事是什麼?
諸如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