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想了想還是沒這麼幹。
方健沒有達到輕傷,也就意味著郝強不成立故意傷害罪。
這倒是讓他們父子覺得挺可惜的。
不過當他們知道,郝強會因為這次的報復行動,導致原本的教唆犯罪基本沒辦法減刑,並且很可能會被重判之後,就不可惜了。
以輕微傷為代價,換取殺人元兇重判!
值!
時間一天天推移。
在這期間,不斷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來找方健父子想請求諒解。
有的掏錢,有的賣慘,甚至有人直接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倒是沒有再出現像吳莉莉那樣的蠢貨。
但不管這些人用什麼方式求諒解,方健父子的態度始終是無比的堅定。
就是不諒解!
方健直接說了,他一分錢不要,只要求對殺人兇手重判!
雖然有些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很誠懇,也很可憐,看著讓人難免心生不忍,但這一切又能怪誰呢?
誰又有資格替死者諒解兇手呢?
不管家屬們怎麼努力,反正方健父子倆是一份諒解書都沒簽。
因為這個案子社會影響極大,性質極為惡劣,警方一直是加快步驟在調查。
很快便補全了證據,把案子移交檢察院。
而檢察院這邊呢,就根據每個被告的情況,單獨出具起訴狀,列舉罪名。
大部分被告都只是一個尋釁滋事罪。
但也有幾個骨骼驚奇的傢伙,多了些別的罪名。
比如常俊毅,除了尋釁滋事之外還有傳播銀穢物品罪和侮辱罪。
雖然侮辱罪是親告罪,但法律也規定了,如果引起社會秩序嚴重混亂,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那麼是可以轉為公訴的。
這個案子顯然符合自訴轉公訴的條件,因此常俊毅的起訴狀裡,除了尋釁滋事罪和傳播銀穢物品罪之外,還加入了侮辱罪這一罪名……
單從罪名數量上來看,這傢伙絕對是獨樹一幟。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調查吳老大和吳老二的時候,還真發現了些很刑的事情。
這兩個傢伙早些年是拆遷隊的,因為這項工作的特殊性,曾經傷過不少人,但不知道為啥沒有他們的犯罪記錄。
最近幾年倒是沒有再幹拆遷的事兒,卻開闢了另外一條賺外快的路子——討債。
兄弟倆掛名在一個討債公司下面幫忙討債。
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肯定不會僱傭討債公司出馬,但凡找他們幫忙,那必然是很棘手的事兒。
吳家兄弟倆就是專門收拾欠錢不還的“老賴”。
他們慣用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潑油漆,砸玻璃,扎車胎,接目標人物的孩子放學,甚至直接動手打人。
被害人害怕遭到報復,也不敢報警。
但是在警察主動調查下,還是查出不少事情,並且掌握了充分的證據。
連帶著把兄弟倆所在的公司也查了個底兒朝天。
公司這邊咋樣先不說,反正吳老大和吳老二,妥妥的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而且還極有可能成立另一個更刑更可拷的罪名。
警察把他們從拘留室帶出來的時候,這哥倆還咧個大嘴直樂呵,以為要提前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