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種很刑很可拷的行為,姜白自然是成全他們,直接提起刑事自訴。
“在開庭之前,對方約我調解,這本身也沒啥,畢竟刑事自訴,只要原告撤訴那被告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我是萬萬沒想到,對方會採用一種很刑的辦法。”
“它們居然想透過反訴來逼迫我撤訴!”
“而它們反訴的罪名是……強制猥褻罪,沒錯,就是那位被我從瘋狗面前救下的女孩兒,它和狗主人勾結到一起,誣告我耍流氓。”
“這倆人不懂法也就算了,律師居然也跟著亂來。”
“但它們顯然不瞭解我,作為一個頭上自帶攝像頭的男人,我是他們能隨隨便便誣告的嗎?當證據被當庭播放的時候,它們的臉都綠了。”
接著,姜白貼出了幾份判決書。
兩個誹謗案。
一個強制猥褻案。
三個誣告陷害案。
到此,這次事件就算是講述清楚了。
姜白深吸一口氣,說道:“最後,我想敬告所有養狗人士,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社會和諧,遛狗請牽繩。”
“也想再次重申一句話,網路並非法外之地,在網上誹謗罵人可能會觸犯法律,請大家理性上網,在未知全貌之前,不要妄下結論,更不要網暴他人。”
“最後的最後……”
“我還想給大家分享一下這次事件之後,最大的心得體會。”
“社會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國家也提倡見義勇為,並且對此等行為有嘉獎,但我還是要忠告大家一句,千萬不要腦子一熱就衝上去,一定要三思而行,要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再考慮見義勇為的事情。”
“當然,這並不是阻止大家見義勇為,我只是不希望英雄流血又流淚,不希望好人沒有好結果,所以,跟見義勇為相比,我更提倡見義智為!”
“……”
經歷了這麼多事情,姜白比很多人都看得清楚。
這個社會,好人不一定會有好報。
上一次,姜白跳下水救了條溺水狗,結果呢?不但被狗咬傷了手臂,而且狗主人連句感謝的話都沒有,甚至還對他冷嘲熱諷,陰陽怪氣。
這一次,姜白救下了一個差點被狗咬傷的年輕女孩兒,結果呢?她依舊沒有感謝,而且還不願意幫姜白出面作證,甚至在事後居然為了三萬塊錢就誣告她的恩人!
如果沒有無線航拍器,姜白沒辦法自證清白,又當如何?
最終或許不一定真的會獲刑,但輿論也足以殺死他。
說起來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但,這就是事實。
現實中類似的事情並少數。
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人變得冷漠,為什麼會出現小悅悅的悲劇,為什麼有人說我們國家的道德水平因為某件事倒退了幾十年?
只能說,幫助他人的同時,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姜白嘆了口氣,把影片匯入電腦,開始熟練的剪輯起來。
檢查無誤後,直接釋出!
這個事件結束了,但還沒想好下個事件寫啥,稍微有點卡文,今天更新少了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