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
羅大狀搖了搖頭。
刑法第十七條,對未成年f罪有明確規定:
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殲、搶劫、販賣d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f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在法律裡,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
“未成年,從來都不是免罪金牌!”
“郝強已經十六週歲,在具體量刑的時候,會對他從輕或減輕處罰,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方宇,你別衝動,報仇有很多種辦法,物理極限一換一無疑是最蠢的。”
聽了羅大狀的話,方宇這才緩緩鬆開拳頭。
“羅律師,一切就拜託你了。”
“放心。”
羅大狀點點頭,看向姜白。
後者會意,把列印出來的七十四個爆破手和群主的身份資訊,以及部分聊天記錄遞了過來。
羅大狀接過檢視。
同時用筆在上面勾勾畫畫。
姜白湊上去,便看到x、f、w、r等字母,分別標註在每個名字後面。
大部分人只有標註了x這一個字母。
但也有幾個骨骼驚奇的存在,後面跟著三個甚至四個字母。
雖然姜白沒看明白這些字母的具體含義,但有一點是母庸置疑的,那就是名字後面的字母越多,這個人就越刑!
十幾分鍾後。
羅大狀把所有材料整理妥當,站起身說道:“可以報警了。”
“好!”
方健父子倆連忙激動的站了起來。
幾人出門,直奔雲城公安局。
同樣一個桉子,但這次報警,警察的響應與此前陳亞萍大哥報警那次完全不同。
因為這次報警人不僅自帶了充足的證據、明確了嫌疑人身份,而且還把相關的法律規定都準備好了。
刑警隊立刻受理此桉,並積極展開內部討論。
很快便達成共識,簽發拘留證,抓人!